2021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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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
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2021-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6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

(3)本基金的所有直销网点及代销机构自2021年6月24日起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的日累计金额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申请。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金额超过100万元,则将每笔申请根据金额由高至低进行排序,按序逐笔确认有效性,直至累计金额大于100万元时,按序累计的最后一笔申请及之后未累计的其他笔申请均为无效申请;

(4)在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公司将正常办理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关于恢复本基金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敬请投资人提前做好交易安排。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3日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渤海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为了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协商,自2021年6月23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渤海银行为代销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渤海银行办理基金的开户、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规则以渤海银行的规定为准。

一、适用基金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41或4008888811

网址:www.cbhb.com.cn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0860

网址: www.galaxyasset.com

三、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3日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并开通申购和定投及参加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协商,自2021年6月23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宁波银行为代销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宁波银行办理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办理定投业务的起点金额为15元,具体业务规则以宁波银行的规定为准。

一、适用基金

投资者通过宁波银行申购及定投上述基金的(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实施费率最低 1折优惠,实施费率优惠的具体活动方案及时间以宁波银行的公告为准。若原申购费率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折扣费率。

两只基金能否互相转换以该基金的具体转换公告为准,详情请查阅本公司官方网站。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0860

网址: www.galaxyasset.com

三、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