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7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鉴于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A股股票的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由26.24元/股调整为19.88元/股,发行数量由60,770,902股调整为79,002,172股,募集资金总额由1,594,628,468.48元调整为1,570,563,179.36元。
一、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经济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审查。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公司与济宁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宁城投”)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26.24元/股,发行股票数量为60,770,90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594,628,468.48元。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认购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调整方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如本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二、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其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03,84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1,536,000.00元,转增61,152,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264,992,000股。
公司已于2021年6月16日披露《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2日。
三、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中的发行条款,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总额也将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一)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由26.24元/股调整为19.88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26.24元-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1+每股转增股本0.30股)=19.88元/股(向上保留两位小数)。
(二)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由60,770,902股调整为79,002,172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调整前的发行数量60,770,902股*(1+每股转增股本0.30股)=79,002,172股(不足一股时舍去)。
(三)募集资金总额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有所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将由1,594,628,468.48元调整为1,570,563,179.36元,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价格19.88元/股*调整后的发行数量79,002,172股=1,570,563,179.36元。
根据上述调整事项,本次调整前后的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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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6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恒润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根据告知函中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照告知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说明和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告知函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恒润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告知函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