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79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公告编号:2021-046
转债代码:113606 转债简称:荣泰转债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35.00元/股(含35.00元/股)调整为34.51元/股(含34.51元/股)。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35.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1年2月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目前,公司回购股份事项正在有序进行中,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持续披露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与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1年6月24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根据《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35.00元/股(含35.00元/股)调整为人民币34.51元/股(含34.51元/股)。具体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每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35,953,897×0.5)÷140,000,360=0.4855元/股≈0.49元/股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配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总股本=(135,953,897×0)÷140,000,360=0
因此,调整后的每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5-0.49)+0]/(1+0)=34.51 元/股。
根据《回购报告书》相关规定,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后,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34.51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897,71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2.07%;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34.51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448,855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1.03%。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