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1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天津华成智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成智讯”)直接持有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5,989,1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45%;天津华成欧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成欧伦”)直接持有公司380,5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52%。
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1年6月23日,公司收到股东华成智讯和华成欧伦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截至2021年6月23日,华成智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65,25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16%,华成欧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80,51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52%。华成智讯和华成欧伦本次减持计划已全部完成。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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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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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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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2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天津华成智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成智讯”)持有公司股份5,323,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29%,天津华成欧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成欧伦”)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华成智讯及华成欧伦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华成智讯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65,259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616%,华成欧伦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80,514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352%。2021年6月23日,公司收到股东华成智讯和华成欧伦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 天津华成智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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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天津华成欧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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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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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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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情况。
2.本公告所有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二)本次权益变动系华成智讯和华成欧伦根据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实施的减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已全部完成,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华成智讯及华成欧伦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瀚川智能
股票代码:688022
信息披露义务人(1):天津华成智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华成智讯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或通讯地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126号动漫大厦C区二层209
信息披露义务人(2):天津华成欧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华成智讯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或通讯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铭海中心5号楼-4、10-707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股份
签署日期:2021年6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瀚川智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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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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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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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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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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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自身业务及资金需要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华成智讯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65,259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616%,华成欧伦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80,514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352%。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全部完成上述减持计划,华成智讯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65,2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16%,华成欧伦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80,5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5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369,6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9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323,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29%。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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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2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1,045,7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8%,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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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股权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入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存在以下卖出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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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
天津华成智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代表(签字):王 伟
信息披露义务人(2):
天津华成欧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代表(签字):王 伟
签署日期:2021年6月23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和备查文件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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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1):
天津华成智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代表(签字):王 伟
信息披露义务人(2):
天津华成欧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代表(签字):王 伟
签署日期: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