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030 证券简称:山石网科 公告编号:2021-027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独立董事曹冬先生曾担任北京创联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北京创联科技有限公司因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月25日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京工商朝处字(2019) 第D21215号)。据曹冬先生说明,该被处罚公司系他人冒用其身份信息注册成立,其本人对该处罚公司的设立、处罚等情况均不知情。曹冬先生因其本人身份涉及被冒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备案),已向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撤销申请,并取得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京朝市监受字〔2021〕第133号)。
2021年5月26日,因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查时间较长,为了不影响公司治理和董事会的正常运营,曹冬先生向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2021年6月11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冯燕春女士为新任独立董事,曹冬先生的辞职正式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27日和2021年6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和《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2021年6月23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曹冬先生出具《撤销北京创联科技有限公司登记(备案)决定书》(京朝市监撤字〔2021〕第173号)。确认经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鉴定(法大[2021]文痕鉴字第171号),北京创联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曹冬作为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执行董事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
根据该决定书,“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撤销2015年2月6日北京创联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执行董事曹冬的设立登记(备案)。”据此,曹冬先生自始未担任北京创联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执行董事。
特此公告。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30 证券简称:山石网科 公告编号:2021-028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1〕38号)(以下简称“《落实函》”)。上交所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意见和需落实问题。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落实函》的要求,对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回复说明,并在回复内容披露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补充报送与审核问询回复相关的保荐工作底稿。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通过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