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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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4,202.85万元、33,863.78万元及32,219.24万元,分别占各期末总资产的9.52%、7.83%及6.90%,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12.39%、10.43%及9.09%。2018至2020年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复合增长率8.97%、账面价值复合增长率4.32%。
从存货构成来看,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产品是公司存货的主要组成部分,2020年末其账面价值占当期末存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38.36%、25.14%、19.75%及13.63%。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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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正常生产运营过程中会因市场环境与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导致出现部分存货短期内积压,或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情形,从而出现存货减值迹象。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18年公司新增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923.52万元,主要系对北汽银翔等客户的存货计提跌价准备所致。2018年8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伯特利电子分别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及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七份诉讼,起诉原因为公司及伯特利电子向北汽银翔及其相关方销售盘式制动器等汽车制动零部件,但上述5家公司未能按照各方的合同约定按时向公司及伯特利电子支付货款。截至2018年底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对相关应收账款及存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北汽银翔及其相关方按照60%的比例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浙江德鑫参照上述比例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上述合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36.44万元。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与2019年4月13日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019年公司新增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727.10万元,主要系:(1)公司结合北汽银翔及其相关方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进一步对北汽银翔及其相关方涉及的存货按照100%比例补充计提跌价准备;(2)对重庆力帆及其相关方涉及的存货参照历史计提标准,按照60%比例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上述合计新增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23.83万元。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020年公司新增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87.42万元,主要系对呆滞物料计提所致。
截至2020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37,635.73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为5,416.49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账面余额比例为14.39%,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充分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5、固定资产
(1)分类列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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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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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64,435.21万元、83,919.02万元及84,039.35万元,分别占各期末总资产的17.94%、19.39%及17.99%,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77.47%、77.72%及74.51%,占比相对稳定。2018至2020年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复合增长率为18.74%,系由于公司业务发展不断扩建产能,一方面为扩大生产购进生产设备增加,另一方面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完毕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从固定资产构成来看,机器设备是公司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各期末机器设备的账面价值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74.00%、74.83%及72.48%,占比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
(二)负债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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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负债规模也随之不断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52,453.52万元、186,522.79万元及172,835.75万元。2019年末与2020年末的负债总额较上年期末分别增长22.35%与下降7.3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130,501.10万元、160,177.28万元及147,391.27万元,分别占各期末负债总额的85.60%、85.88%及85.28%,占比较为稳定,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构成;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21,952.42万元、26,345.51万元及25,444.48万元,分别占各期末负债总额的14.40%、14.12%及14.72%,占比较为稳定,主要由长期借款、递延收益构成。
上述主要负债中,报告期内变化幅度较大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及递延收益。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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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22,700.00万元、12,069.44万元及800.00万元,分别占各期末负债总额的14.89%、6.47%及0.46%,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17.39%、7.54%及0.54%。2020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较2019年末降低93.36%,占负债总额的比例由6.47%降至0.46%,主要系公司偿还贷款、通过短期借款方式融资的金额减少所致,短期偿债压力所有降低。
从短期借款构成来看,信用借款是公司短期借款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各期末占短期借款的比例分别为61.67%、58.00%及99.90%。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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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43,526.77万元、47,363.78万元及49,556.07万元,分别占各期末负债总额的28.55%、25.39%及28.67%,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33.35%、29.57%及33.62%。报告期内公司的应付票据全部由银行承兑汇票组成,报告期各期末均无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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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53,228.73万元、80,580.79万元及81,222.53万元,分别占各期末负债总额的34.91%、43.20%及46.99%,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40.79%、50.31%及55.11%。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逐年增加,主要系随着公司生产规模扩大,,材料及其他货物采购需求增加,相应的应付款项增加所致。
从应付账款构成来看,应付材料款是公司应付账款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各期末占应付账款的比例分别为90.32%、91.00%及92.17%。
4、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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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6,500.00万元、4,900.00万元及2,000.00万元,分别占各期末负债总额的3.80%、2.63%及1.16%,占各期末非流动负债的29.61%、18.60%及7.86%。2020年,公司部分长期借款到期偿还,长期借款余额下降。
5、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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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6,273.31万元、10,878.03万元及11,294.81万元,分别占各期末总负债的4.11%、5.83%及6.53%,占各期末非流动负债的28.58%、41.29%及44.39%。公司的递延收益由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组成。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反映公司偿债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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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11倍、2.03倍及2.40倍;速动比率分别为1.85倍、1.82倍及2.19倍。2018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大幅提升,主要系2018年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且募集资金尚未全部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导致货币资金等流动资产大幅增长所致;2019年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逐渐投资、建成及转固,公司流动资产的增幅放缓,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基本保持稳定;2020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上升,主要系公司通过经营积累,货币资金增加,同时公司偿还部分短期借款所致。总体而言,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处于行业相对较高水平,具备良好的短期偿债能力。
2、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42.45%、43.11%及36.99%。2020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降低,主要系公司生产经营稳定,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增长,公司偿还部分负债所致。总体而言,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行业合理水平。
3、利息保障倍数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21.55倍、32.80倍及34.73倍。公司2018年度利息保障倍数大幅下滑,主要系息税前利润基本稳定的情况下,因短期借款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增长104.32%所致;2019及2020年度利息保障倍数提升,主要系利息支出基本稳定的情况下,息税前利润分别提升51.17%和6.88%所致。总体而言,公司利息保障倍数较高,偿债能力较强。
4、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1)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2〕31号《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划分的行业分类,公司所属“C制造业”之“36汽车制造业”同行业可比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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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注: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已剔除ST类公司,包括*ST夏利、*ST银亿、*ST斯太、*ST众泰、ST海马、ST安凯、ST八菱及ST天雁。
其中,汽车制动系统行业上市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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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2018年及2019年,由于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全部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导致货币资金等流动资产大幅增长,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均显著提升。2020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使得流动资产增加,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相应增长。
(2)资产负债率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2〕31号《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划分的行业分类,公司所属“C制造业”之“36汽车制造业”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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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注: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已剔除ST类公司,包括*ST夏利、*ST银亿、*ST斯太、*ST众泰、ST海马、ST安凯、ST八菱及ST天雁。
其中,汽车制动系统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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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2018年及2019年,由于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增加,资产负债率下降。2020年,公司生产经营相对稳定,股东权益增加的同时偿还部分短期和长期借款,使得资产负债率下降。
(四)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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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收账款周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次数分别为3.37次、3.68次及3.00次。公司2018年应收账款周转次数大幅提升,主要系应收账款账面价值降低、营业收入增长7.58%所致;2019年公司继续加强应收账款管理能力,全年应收账款周转率继续小幅增长;2020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次数下降,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营业收入下滑所致。
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分析详见本节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情况分析”之“3、应收账款”。
2、存货周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次数分别为6.27次、6.87次及6.77次,总体处于行业较高水平。公司2018年存货周转次数降至6.27次,主要系2018年末原材料、发出商品、库存商品等存货余额增幅高于营业成本增幅所致;2019年公司加强存货管理与原材料采购的管理,期末存货余额较2018年末略有下降,存货周转次数有所提升;2020年存货周转次数下降主要系营业成本下降幅度高于存货余额下降幅度所致。
存货的具体情况分析详见本节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情况分析”之“4、存货”。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2〕31号《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划分的行业分类,公司所属“C制造业”之“36汽车制造业”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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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注: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已剔除ST类公司,包括*ST夏利、*ST银亿、*ST斯太、*ST众泰、ST海马、ST安凯、ST八菱及ST天雁。
其中,汽车制动系统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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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相较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5.11%、77.00%及86.95%,部分主要客户(如吉利汽车、奇瑞汽车、长安汽车等)产品需求量大且经营稳定,但结算周期较长。上述因素使得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及汽车制动系统行业上市公司同期平均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明显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及汽车制动系统行业上市公司同期平均水平,主要因为公司在生产布局上采用专业化及就近客户的原则,能够有效缩短产品生产周期、提高供货速度。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基本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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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汽车制动系统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分机械制动产品和电控制动及车身产品两大类。前者包括盘式制动器总成及轻量化制动零部件等,后者包括电子驻车制动系统(EPB)、制动防抱死系统(ABS)、电子稳定控制系统(ESC)、线控制动系统(WCBS)以及电动尾门开闭系统等。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由盘式制动器、轻量化制动零部件和电控制动产品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60,248.81万元、315,661.13万元及304,189.21万元,增速分别为7.58%、21.29%和-3.63%。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6.62%、94.99%及95.11%。公司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生产产生的铝屑、铁屑等边角料的销售,以及模具开发费与技术开发费,金额及占比较小。
总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主营业务突出。
2、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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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增长。其中,盘式制动器受汽车行业整体景气度放缓影响,2018年销售规模出现下滑,2019年度受益于主要客户新车型销售规模增长,公司盘式制动器销售规模相应增加,但占比因其他产品销售收入持续增长而逐步下降,2020年由于新冠疫情导致国内整车销售下滑,进而影响公司盘式制动器销售规模;轻量化制动零部件销售收入持续增长,占比不断提高,已成为公司新的增长点,2019年初公司首次成为通用汽车铸铝转向节一级供应商,并持续与通用汽车签署供货合同;公司对电控制动产品不断创新、提高性能,电控制动产品,尤其是电子驻车制动系统,销售规模及占比逐步扩大。
总体而言,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及市场开拓,不断提升产品品质,稳固现有客户基础上,积极开发新客户,从而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产品结构更趋多元化。
3、主营业务收入分区域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区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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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国内地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20,701.91万元、250,983.86万元及232,151.81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7.77%、83.71%及80.24%。2019及2020年度公司国外地区收入及占比持续增加,主要系自2019年起,公司成为墨西哥通用、北美通用、加拿大通用供应商,并且向其出口的产品当中,出口价格及价值均高于毛坯件的铸铝转向节成品占比逐步增加。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基本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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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192,408.46万元、227,198.00万元及218,530.99万元,增速分别为5.73%、19.15%与-4.29%,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基本匹配。
公司的营业成本主要来自主营业务成本,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8.04%、97.17%及97.65%,与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基本一致。
2、主营业务成本分产品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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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来自盘式制动器、轻量化制动零部件及电控制动产品。
3、原材料价格变动的敏感性分析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轮毂轴承单元、制动盘、转向节等。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85.72%、84.91%、86.27%及84.91%,占比较高。公司为盘式制动器、轻量化制动零部件、电控制动产品制造企业,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高,若发生直接材料采购价格普遍上涨的情形,则原材料价格变动可能对产品成本及利润总额产生较大的影响。
以报告期财务数据为基础,假定在各类产品价格、销量、其他主营业务成本及其他利润表科目均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所用原材料价格变动5%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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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若原材料价格上涨5%或下跌5%,公司利润总额将分别下降或上升8,168.40万元、9,799.75万元及9,160.67万元,表明原材料价格变动对公司利润将产生较大影响。
(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综合毛利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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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毛利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毛利,主营业务毛利分别占总毛利的92.27%、88.76%及88.05%,与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2、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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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3.48%、24.23%和24.47%,总体呈稳步增长趋势,一方面,因为公司轻量化制动零部件和电控制动产品等高毛利产品销售增长较快;另一方面,公司每年新开发、投产项目较多,新项目价格及毛利率相对原有项目较高。此外,由于公司整体产销规模大,对上游供应商具有一定的议价优势,因此,虽部分主机厂客户对公司部分配套产品的销售价格存在年降的压力,但公司可将上述部分压力向上游零配件供应商转移。
(1)盘式制动器毛利率变动分析
因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全面退出及宏观经济增速回落,2017年以来国内汽车产销量增速逐步放缓,且2018年国内汽车产销量自1990年以来首次下降。在此背景下,受部分客户配套车型销量下降影响,2018年度,公司盘式制动器销售收入同比下滑16.85%,并在主机厂客户对配套产品的年降压力下,盘式制动器平均价格下降1.43%。2018年度,一方面,受公司向部分上游供应商转移降价压力以及当年增值税税率下调进一步减轻采购压力;另一方面,公司当年对吉利汽车销售规模增长迅猛,同比增加91.05%,为之配套的新项目毛利较高,上述因素综合作用下,公司盘式制动器毛利率整体维持稳定。
2019年度,受益于奇瑞汽车、长安汽车、北京汽车、吉利汽车等主机厂新车型销售规模增长,公司与之相配套的盘式制动器新投产项目相应增加,由于配套新车型的制动产品上市初期售价相对较高,因此盘式制动器平均价格相对上年增加2.30个百分点。但由于主机厂客户对公司配套产品存在年降压力,同时制动盘、卡钳、转向节等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上下游的双重挤压使得公司盘式制动器毛利率下降0.44个百分点。
2020年度,公司盘式制动器毛利率下降1.23个百分点,一方面系公司因执行新收入准则,将运输费、包装费计入营业成本影响所致;另一方面主机厂客户对公司配套产品存在年降压力。
(2)轻量化制动零部件毛利率变动分析
公司轻量化制动零部件产品包括铸铝转向节、铸铝支架、铸铝控制臂等,主要为铸铝转向节。公司销售的轻量化制动零部件产品分为毛坯件和成品件,其中毛坯件的价格及毛利率明显低于成品件。因此,轻量化制动零部件产品的平均价格及毛利率受毛坯件和成品件在销售收入中占比变化的影响。
受益于汽车轻量化发展趋势以及公司持续的市场开拓,公司轻量化制动零部件业务持续发展,成为公司新的增长点。
2018年度,公司轻量化制动零部件业务中毛坯件销售收入及占比持续提升,公司轻量化制动零部件平均价格及毛利率进一步下降。
2019年初,公司首次成为通用汽车铸铝转向节一级供应商,并持续与通用汽车签署供货合同,向其直接供应铸铝转向节机加工件。受益于此,2019年度,公司轻量化制动零部件产品实现销售收入73,781.31万元,同比增长27.42%,其中成品件占比达80.47%。由于成品件平均价格及毛利率高于毛坯件,因此,公司轻量化制动零部件平均价格及毛利率均上升。
2020年度,公司与通用汽车业务合作进一步提升,供货产品中单价及毛利率较高的铸铝转向节产品占比进一步增加,并且在FCA供货方式下,新收入准则的执行未对相关产品的毛利率造成负面影响,因此,公司轻量化制动零部件平均价格及毛利率有所上升。
(3)电控制动产品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电控制动产品包括电子驻车制动系统(EPB)、制动防抱死系统(ABS)及电子稳定控制系统(ESC)等。
报告期内,公司对电控制动产品不断创新、提高性能,电控制动产品,尤其电子驻车制动系统,销售规模逐步扩大。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市场开发力度,电控制动产品客户结构不断优化,但受部分客户对以前年度上市车型配套产品降价压力,公司电控制动产品平均价格及毛利率依然下降。
(4)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2〕31号《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划分的行业分类,公司所属“C制造业”之“36汽车制造业”同行业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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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注: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已剔除ST类公司,包括*ST夏利、*ST银亿、*ST斯太、*ST众泰、ST海马、ST安凯、ST八菱及ST天雁。
其中,汽车制动系统行业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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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毛利率水平相对较高的轻量化制动零部件业务和电子驻车制动系统等电控制动产品的收入占比逐步提升,公司综合毛利率进一步提高。
(四)期间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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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费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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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5,569.93万元、7,238.82万元及2,687.44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14%、2.29%及0.88%。2018年度与2019年度公司销售费用同比增长27.38%与29.96%,增幅高于营业收入增幅,一方面,由于公司2018年起应部分主机厂客户要求,在主机厂生产基地周边设立三方物流仓库,相应增加公司整体运输及仓储费用;另一方面,由于公司近年来销售规模持续扩大,根据公司质量保证金计提政策对预计索赔概率的约定:12个月以内占10%,12-24个月占40%,24-36个月占40%,36-48个月10%,因此公司质量保证金计提规模受最近两年销售收入增长影响相应增幅较多;2020年度,公司因执行新收入准则,运输费及周转材料计入营业成本,因此销售费用占比下降。
2、管理费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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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5,761.42万元、6,856.05万元及7,956.09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21%、2.17%及2.62%,报告期内占比逐步上升,整体处于合理范围内。2018年度公司管理费用同比增长23.46%,增幅高于营业收入增幅,主要系管理人员增加导致的薪酬增加,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期间咨询费用增加所致;2019年公司管理费用同比增长19.00%,低于营业收入增幅,主要系管理人员增加导致工资薪酬增加所致;2020年度公司管理费用同比增长16.04%,一方面系管理人员增加导致工资薪酬增加以及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另一方面系对供应北汽银翔的呆滞物料进行报废处理计入管理费用所致。
3、研发费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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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0,137.42万元、12,749.39万元及17,476.35万元,主要由研发人员工资薪酬、材料投入及技术开发费等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稳步推进新产品研发及量产交付,各期研发费用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90%、4.04%及5.75%,研发费用同比增长分别为23.99%、25.77%和37.08%,主要系因新产品及新技术研发项目增加带来的相应技术开发费增加、以及引进部分技术人才带来的相应人员薪酬增加所致。总体而言,公司研发费用金额与占比均呈现稳步增长趋势。
4、财务费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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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1,088.42万元、-1,743.77万元及-1,209.21万元。2019及2020年,随着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减少,利息收入大幅增长,导致财务费用为负数。
(五)投资收益及资产减值损失
1、投资收益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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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389.79万元、458.37万元及-128.63万元。公司2018年度投资收益增幅较大,主要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增加所致;2020年度,公司未继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因此投资收益下降。总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对其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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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8,423.30万元、2,727.10万元及422.98万元。公司2018年度坏账损失大幅增加,主要系单项确认对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等客户的坏账损失所致。2019年起,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项的坏账损失从资产减值损失重分类至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变动原因分析详见本节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情况分析”之“4、存货”。
3、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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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项的坏账损失从资产减值损失重分类至信用减值损失。2019年末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为5,318.82万元,主要为应收账款坏账损失,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的变动原因分析详见本节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情况分析”之“3、应收账款”。2020年末,发行人信用减值损失为931.22万元,主要系2020年应收账款余额下降,相应冲回原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
(六)所得税费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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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分别为4,723.27万元、7,164.34万元及7,148.40万元,占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13.53%、13.58%及12.68%,总体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母公司采用15%的企业所得税率,控股子公司使用的企业所得税率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五、主要纳税税种及税收优惠情况”之“(一)公司缴纳的主要税种及税率”。
(七)非经常性损益及对经营成果影响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编制了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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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2,395.07万元、4,836.32万元及5,379.91万元,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0.09%、12.05%及11.66%。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大幅增长主要来自于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贴增长。
总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不高,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经营成果、盈利能力的稳定性没有重大影响。
三、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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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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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6,898.48万元、75,768.00万元及58,446.44万元,呈现一定波动。2019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信用期相对更短的客户收入占比提高、经营性收款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各期分别为295,065.45万元、315,058.07万元及336,682.28万元,各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13、1.00及1.11,整体稳定且保持较高水平。
2018年度,公司净利润减少6.67%,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增加504.33%,主要系:1)2018年公司单项确认对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等客户的坏账损失,导致资产减值损失增加;2018年合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8,423.30万元;2)2018年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减少10,728.12万元,降幅13.01%,导致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2019年度,公司净利润增加51.09%,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增加105.34%,主要系2019年公司生产规模扩大,材料及其他货物采购需求增加,相应的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增加27,352.07万元,增幅51.39%所致。
2020年,公司净利润增加8.00%,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减少22.86%%,主要系公司为应对新冠疫情导致的业务下滑影响,一方面加强应收款项回收力度,期初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在当期收回较多;另一方面公司经营性应付项目相应收缩所致。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3,549.96万元、-15.22万元及-14,876.72万元。公司2018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大幅增加,主要系2018年购买理财产品,导致投资支付的现金大幅增长所致;2019年度随着逐渐收回购买的理财产品收到的现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大幅降低;2020年度公司未购买理财产品,并持续投资建设新的生产线,使得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2,639.44万元、-16,816.94万元及-20,945.18万元。公司2018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大幅增加,主要系2018年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导致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大幅增加所致;2019及2020年度年度随着公司银行借款逐渐减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导致筹资活动整体现金流出。
第六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已经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0年6月8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9号)的核准。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90,200.00万元(含90,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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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墨西哥公司年产400万件轻量化零部件建设项目”投资总额5,000万美元,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人民币汇率按照1美元=7元人民币计算。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下转2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