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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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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
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公告

2021-06-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

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购买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定期存单作为保证金或者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等额银行承兑汇票以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存单或者保证金等额置换;或者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以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上述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方式视同募投项目使用募集基金。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3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4,133,93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90元。募集资金总额340,472.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2,450.73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7月10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378085_B0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19,797.18万元。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项目管理部门、采购部等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具体办理支付时,由相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批,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明确付款方式,进行支付,并建立对应台账。

3、购买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定期存单作为保证金开具等额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操作流程:

(1)公司将用应付等额的募集资金购买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定期存单,定期存单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相同,定期存单作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公司应于每次购买上述定期存单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荐机构。

(2)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以上述定期存单作为保证金开具等额银行承兑汇票,以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公司财务部按月编制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及定期存单汇总表,并按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保荐机构。

(3)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上述定期存单的本金及利息将汇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用于兑付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资金。兑付完成后,公司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荐机构。

(4)对于购买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定期存单事项,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尚需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签订补充协议后,再推进实施购买定期存单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等额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操作流程:

(1)公司将应付等额的募集资金转入募集资金专户项下开设的保证金账户,作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公司应于每次将募集资金转入募集资金专户项下的保证金账户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荐机构。

(2)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以在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内的保证金开具等额银行承兑汇票,以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公司财务部按月编制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及保证金汇总表,并按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保荐机构。

(3)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上述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的本金及利息将汇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用于兑付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资金。兑付完成后,公司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荐机构。

5、使用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公司财务部按月编制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汇总表,并按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保荐机构。

(2)公司财务部在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时,对票据和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等额募集资金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一般账户进行置换,公司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荐机构。

6、公司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单、转入保证金账户或转入一般账户的时间、金额、账户信息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的票据进行匹配记载。对采用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交易合同、付款凭据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单独建册存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募投项目。

7、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相应的定期存单和保证金账户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将积极对相关事项予以配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将有利于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购买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定期存单作为保证金或者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等额银行承兑汇票以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存单或者保证金等额置换;或者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以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上述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方式视同募投项目使用募集基金。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的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具体操作流程,确保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用于募投项目。保荐机构将对公司通过购买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定期存单作为保证金或者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等额银行承兑汇票以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存单或者保证金等额置换的实际操作流程;或者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以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的实际操作流程,进行监督,并督促孚能科技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孚能科技”)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3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4,133,93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90元。

募集资金总额340,472.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2,450.73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7月10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378085_B0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19,797.18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前一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11.60亿元。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闲置部分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及投资决策

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 的投资产品,上述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 的投资产品,上述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2021年6月25日,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者“孚能科技”)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及《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内容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

二、《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内容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内容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1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孚能科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6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6月21日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安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上述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