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6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1-06-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2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6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19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陆宝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符合《中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及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32 号)同意注册,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6.6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666.67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587.4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的“天健验〔2021〕264号”《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5,000万股增加至6666.6667万股,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6666.6667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类型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管理规定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修订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3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6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19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童跃芳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会议符合《中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形。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4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现将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32 号)同意注册,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6.6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666.67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587.4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的“天健验〔2021〕264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4,587.43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10,418.86万元。

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品种: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银行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2、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产品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及闲置自有资金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形。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能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核查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公司股份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以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投资,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增加了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5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12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32 号)同意注册,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6.6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666.67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587.4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的“天健验〔2021〕264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4,587.43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10,418.86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12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12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12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6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将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13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周二)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周二)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6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责任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相关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新宏路78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及注册资本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1、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表决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四、本次会议的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7月8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7月8日09:00一11:30;13:00一17:00。

(6)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新宏路788号.

(四)登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佘砚

联系电话:0579-84896101

传真号码:0579-82271092

Email:hckj@hongchang.com.cn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新宏路788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可以通过深交所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七、本次会议的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008”,投票简称为“宏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7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周二)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本单位/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项下划“√”,做出投票指示。2、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