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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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6-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2021-022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外大街42号同仁堂大厦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总经理邸淑兵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公司董事会秘书贾泽涛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本公司按照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1,440,914.95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1,349,083.6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968,494,206.02元,减去2019年度利润分配已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356,582,268.12元,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572,003,769.22元。公司以2020年末总股本1,371,470,2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元(含税)。

关于利润分配实施的具体事宜,全权委托董事会办理,实施日期另行公告。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外部监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有关公司工商登记变更事宜,全权委托董事会办理。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第八项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他议案为普通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议案2、6、10、11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圣怀律师 冯玫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21-023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6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总经理邸淑兵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讨论,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职权的议案

经公司全体董事讨论通过,一致推举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邸淑兵先生临时代行董事长职权。(个人简历附后)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邸淑兵(主任委员)、乔延江、王钊

审计委员会:谭红旭(主任委员)、乔延江、温凯婷

提名委员会:王桂华(主任委员)、王钊、藏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谭红旭(主任委员)、王桂华、邸淑兵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关于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提名,聘任邸淑兵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温凯婷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聘任贾泽涛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贾泽涛女士、王田先生、张朝华女士、杨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相关人员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实施企业年金的议案

为保障和提高员工退休后待遇水平,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公司将参加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并在《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方案》框架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年金方案细则。企业年金实施范围为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在京子公司,计划于2021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缴费基数以员工上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不超过北京市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倍);员工缴费比例2%,公司缴费比例6%。企业年金计划采取法人受托管理模式。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个人简历

1、邸淑兵先生,46岁,研究生学历,公共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北京同仁堂药酒分公司财务主管,北京同仁堂药酒分公司副经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部长、部长,北京同仁堂商业投资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经济运行部部长、北京同仁堂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同仁堂中药配方颗粒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同仁堂生物制品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同仁堂化妆品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市企业联合会、北京市企业家协会副会长。现任北京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

2、温凯婷女士,43岁,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高级经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北京同仁堂研究院副院长。现任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

3、贾泽涛女士,44岁,大学学历,助理翻译。曾任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证券部部长。现任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王田先生,52岁,大学学历,执业药师,工程师。历任北京同仁堂制药厂质量科副科长,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生产科代理科长,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制造部副部长、部长,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北分厂副厂长、厂长、党总支书记(兼),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南分厂厂长,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大兴分厂厂长。现任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5、张朝华女士,46岁,大学学历,执业药师,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南分厂一车间副主任、二车间技术副主任,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亦庄分厂质量保证科副科长、综合办公室主任,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装环保管理部副部长、科技质量部副部长,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6、杨利先生,43岁,大学学历。历任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北分厂厂长助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北分厂副厂长、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制造部部长、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前处理分厂党总支书记、厂长。现任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同仁堂制药厂前处理分厂党总支书记、厂长。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21-024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6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审议讨论,以全票赞成通过了以下事项:

选举毛福国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个人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个人简历

毛福国先生,43岁,大学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历任河北永正得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助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经理,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运行部副部长,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运行部部长。现任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