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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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6-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25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孵化楼)四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谭政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22人,代表股份为61,38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61,38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8,576,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7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8,576,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7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3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7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3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7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3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7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张伟丽律师、尤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一股权激励》(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2020年12月4日至2021年6月3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内部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本次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明文件,西部证券除2020年12月7日出售所包销的37,874股股份外,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综上,西部证券出售公司股票行为与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公开或泄漏相关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属于个人投资行为,除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本次核查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管理办法》、《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