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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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87 证券简称:*ST金洲 公告编号:2021-107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6月28日下午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启迪科技大厦B座25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要文先生通过视频方式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86,697,2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7.0428%。

其中,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86,676,7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7.04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10%。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2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20,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1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86,676,724股,反对20,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0股,反对20,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86,676,724股,反对20,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0股,反对20,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86,676,724股,反对20,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0股,反对20,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86,676,724股,反对20,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0股,反对20,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86,676,724股,反对20,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0股,反对20,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6,676,724股,反对20,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0股,反对20,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6,676,724股,反对20,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0股,反对20,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6,676,724股,反对20,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0股,反对20,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福建熹平律师事务所刘兆蓉律师、欧照诚律师视频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金洲慈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熹平律师事务所《关于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律师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