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87 证券简称:*ST金洲 公告编号:2021-107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6月28日下午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启迪科技大厦B座25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要文先生通过视频方式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86,697,2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7.0428%。
其中,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86,676,7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7.04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10%。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2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20,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1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86,676,724股,反对20,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0股,反对20,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86,676,724股,反对20,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0股,反对20,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86,676,724股,反对20,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0股,反对20,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86,676,724股,反对20,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0股,反对20,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86,676,724股,反对20,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0股,反对20,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6,676,724股,反对20,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0股,反对20,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6,676,724股,反对20,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0股,反对20,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6,676,724股,反对20,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0股,反对20,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福建熹平律师事务所刘兆蓉律师、欧照诚律师视频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金洲慈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熹平律师事务所《关于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律师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