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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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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8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白杨街道银海街550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高飞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4人,董事陆维克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谢诗蕾以通讯方式参加;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傅燕萍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该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商宇洲、王俞人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