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动减持暨持股比例低于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1-59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动减持暨持股比例低于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1-051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子公司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2021年6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长:虞宙斯
(二)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虞宙斯、蔡文洁、郝赫、任大霖
2.独立董事:任一、黄峰、彭正昌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
1、战略委员会:虞宙斯(主席)、郝赫、任一
2、提名委员会:彭正昌(主席)、黄峰、虞宙斯
3、审计委员会:黄峰(主席)、彭正昌、任大霖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彭正昌(主席)、黄峰、蔡文洁
以上人员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监事会主席:袁权
(2)监事会成员:夜文彦、职工代表监事李权
以上人员任期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一)总经理:解田
(二)副总经理:朱新刚
(三)财务总监:蔡文洁
(四)董事会秘书:胡家胜
(五)证券事务代表:范一文
以上人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未发生变化。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郑杰任期届满离任,公司对郑杰先生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变更如下:
电话:18918578526
电子邮箱:zhongyidash@163.com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海伦路440号金融街海伦中心A座9层905
上述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各自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公司第八届董事、第八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其他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附件1: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权,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化工工程师。历任开磷瑞阳溧阳事业部安全环保经理、生产部副经理,现任赤峰瑞阳生产部经理、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起任中毅达职工监事。
附件2:总经理简历
解田,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理学学士,贵州大学客座教授、贵州省省管专家、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专家库专家、中低品位磷矿及其
共伴生资源高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历任贵州省化工研究院第二研究室主任、科研行政党支部书记、党委委员,贵州宏福实业开发有限总公司技术开发中心副主任、主任、党支部书记,瓮福集团技术开发中心主任、副总工程师,瓮福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副院长,瓮福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瓮福技术研究院高级专家。2020年2月起任中毅达总经理。
附件3:副总经理简历
朱新刚,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法学硕士。历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副主任科员,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政策法规室主任助理,新疆商务租赁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久印铭正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信达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执行副总经理。2020年2月起任中毅达副总经理。
附件4:董事会秘书简历
胡家胜,男,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金融硕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曾任职于信达证券。2020年3月起任中毅达董事会秘书。
附件5: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范一文,男,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管理学硕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2020年7月起任中毅达证券事务专员。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1-049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6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虞宙斯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袁权、夜文彦、李权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虞宙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续聘解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朱新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蔡文洁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胡家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范一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虞宙斯(主席)、郝赫、任一
2、提名委员会:彭正昌(主席)、黄峰、虞宙斯
3、审计委员会:黄峰(主席)、彭正昌、任大霖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彭正昌(主席)、黄峰、蔡文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评估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10 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1-048
证券代码:900906 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绿港村1068号上海桃源水乡大酒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胡家胜出席会议;公司总经理解田、副总经理朱新刚、财务总监蔡文洁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中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1-12。
2、上述议案8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2.6亿股股份,持股比例 24.27%)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奇元、张诗萌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9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1-050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6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
监事会主席袁权先生召集和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袁权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ST晨鑫 公告编号:2021-030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6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侯郁波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顺利完成,公司拟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届满之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侯郁波、蔡长林、任敬、高凌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顺利完成,公司拟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为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届满之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7月15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ST晨鑫 公告编号:2021-031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6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1年6月25日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谈敏娟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顺利完成,公司拟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届满之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ST晨鑫 公告编号:2021-032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情况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2021年3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6号,以下简称“上述批复”),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述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向股东大会提请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延长至中国证监会上述批复的有效期届满之日。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的其他内容不变。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ST晨鑫 公告编号:2021-033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7月15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7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大连市民主广场8号大连船舶丽湾大酒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中,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均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7月13日9:30一11:30、13:30一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并在2021年7月13日16:00前发送至公司指定的电子信箱。
5、会议联系人:唐晓云
联系电话:0411-82952526
电子信箱:cxkj@morningstarnet.com
6、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47”,投票简称为“晨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7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对受托人关于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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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人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2、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本授权委托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5、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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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5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目前,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京蓝科技”)控股股东北京杨树蓝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杨树蓝天”)及其一致行动人半丁(厦门)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半丁资管”)、融通资本(固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资本”)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99.97%,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融通资本通知,获悉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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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融通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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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融通资本本次质押其他情况说明
1、融通资本本次质押为非融资类质押,解除质押日期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具体时间暂不确定。
2、融通资本质押的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不会对京蓝科技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3、融通资本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融通资本基本情况
(1)名称:融通资本(固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3)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固安县新兴产业示范区
(4)法定代表人:郭绍增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项目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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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截至2021年5月31日,融通资本各类借款总余额为128,770.57万元,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为104万元。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9)融通资本本次为非融资类质押,其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偿债风险。且质权人未设置平仓线,不存在平仓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甘肃西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西北矿业持有公司股份56,899,14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0971%,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矿业”、“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甘肃西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北矿业”)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12日司法拍卖的西北矿业持有的57,596,000 股兴业矿业股票(无限售流通股)于2021年6月25日完成过户登记。本次司法拍卖导致西北矿业所持公司57,596,000股股票发生被动减持,本次减持后,西北矿业持股比例低于5%,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被动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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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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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被动减持股份外,2021年6月17日至6月25日,西北矿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14,871,900股,具体情况如下:
三、股东本次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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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上述减持前后变动股份包括西北矿业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14,871,900股股份。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后,西北矿业持有公司股份56,899,1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971%。
2、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西北矿业本次被动减持,未通过公司披露过其减持意向、减持承诺或减持计划。本次减持后,西北矿业持股比例低于5%。
4、本次减持前,西北矿业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5、西北矿业不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6、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西北矿业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7、2021年4月27日,西北矿业披露了《兴业矿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29),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63,543,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46%。截至本公告日,西北矿业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2、甘肃西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本公司所持兴业矿业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股份解除质押冻结情况的告知函》;
3、甘肃西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