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53
转债代码:113607 转债简称:伟20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平阳伟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阳餐厨公司”),系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担保余额:本次为平阳餐厨公司担保的金额为5,000万元;发生本次担保前公司无对平阳餐厨公司提供担保。
3、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4、公司目前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平阳餐厨公司因投资、建设平阳县餐厨再生资源利用中心PPP项目(以下简称“平阳餐厨项目”)需要,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期限自2021年6月29日至2028年12月29日。2021年6月29日,公司和中信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1信银温人保字第811088292867号),愿意为平阳餐厨公司与中信银行于2021年6月29日签订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合同编号:2021信银温人固贷字第811088292867号)所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1年4月1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议案》,拟为相关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16.3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平阳餐厨公司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至该事项实施完毕。同意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担保情况在额度范围内调整担保方式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议案于2021年5月11日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平阳餐厨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18日;注册资本:3,370万元;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278号406室;法定代表人:项鹏宇;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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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愿意为主合同项下中信银行对主合同债务人平阳餐厨公司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主债权本金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平阳餐厨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并由公司对平阳餐厨公司贷款进行担保,是根据平阳餐厨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情况,并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平阳餐厨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因此,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有助于平阳餐厨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发生对除控股子公司外的对外担保事项;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为580,848.41万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215,125.01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95,973.43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45.00%,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39.19%。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1信银温人保字第811088292867号)
2、《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合同编号:2021信银温人固贷字第811088292867号)
3、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6、平阳餐厨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7、平阳餐厨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