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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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7-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1-041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30日14:3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505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彦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2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58,283,00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8.118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52,958,90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7.6756%,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324,1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428%,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17%。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无法参加现场会的部分董事通过公司视频会议系统以视频方式参会;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选举谢园保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453,888,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410%;反对4,39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59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295,0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6791%;反对4,39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3199%;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2.表决结果:谢园保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453,888,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410%;反对4,3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458%;弃权6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2%。

2.表决结果:通过。

该项属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453,888,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410%;反对4,39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59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453,888,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410%;反对4,39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59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453,888,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410%;反对4,39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59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学琛、罗漪铭。

(三)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粤水电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1-042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湛江遂溪县光伏发电项目全部

并网发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6月30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粤水电”)的报告,东南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遂溪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广东遂溪县官田水库50MWp光伏发电项目于2021年6月30日正式全容量并网发电。该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发电对公司及东南粤水电未来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