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1-089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6月30日在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1年6月25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连玉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可转债募投项目的议案》
本次事项的审议过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政策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可转债募投项目“明阳锡林浩特市100MW风电项目”、“锡林浩特市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0MW风电供热项目”、“明阳清水河县韭菜庄50MW风电供热项目”结项,并将该等项目及其他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可转债募投项目“MySE10MW级海上风电整机及关键部件研制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监事会
2021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1-090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用于其他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明阳锡林浩特市100MW风电项目、锡林浩特市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0MW风电供热项目和明阳清水河县韭菜庄50MW风电供热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结项募投项目”)
● 节余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可转债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5,248.94万元(该金额为2021年5月31日余额,含扣除手续费的累计利息、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可转债在建募投项目“MySE10MW级海上风电整机及关键部件研制项目”的研发。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明阳智能”或“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可转债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3号)的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公开发行了17,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00,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83,020,089.57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279号)。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相关法规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2020年5月,公司因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截止2021年5月31日,公司各项目的实施情况及各个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该专户的开户账户为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该账户作为明阳锡林浩特市100MW风电项目、锡林浩特市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0MW风电供热项目和明阳清水河县韭菜庄50MW风电供热项目的募集资金的总账户。
注2:该专户的开户账户为内蒙古明阳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新能源”),内蒙古新能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全资持有锡林浩特市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明阳锡林浩特市100MW风电项目的实施主体)100%股权。公司通过该专户将募集资金拨付到明阳锡林浩特市100MW风电项目上。
注3:“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差异为扣除的相关发行费用,即“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为募集资金净额。
注4:上述账户余额包括扣除手续费的累计利息、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
(三)本次可转债结项募投项目节余情况
■
除“MySE10MW级海上风电整机及关键部件研制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可转债结项募投项目节余金额合计15,248.94万元(该金额为2021年5月31日余额,含扣除手续费的累计利息、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节余金额包括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因该等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将节余金额全部转入其他可转债募投项目有利于提供资金使用效率;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保障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的情况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加强费用的控制和管理,节约了部分资金的支出;此外,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产生了利息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本次可转债结项募投项目等相关节余金额合计15,248.9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转入可转债在建募投项目“MySE10MW级海上风电整机及关键部件研制项目”。
2、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该等项目及其他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可转债募投项目,是根据募投项目推进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MySE10MW级海上风电整机及关键部件研制项目”的研发建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将按照相关项目合同以自有资金继续支付相关款项。同时,公司将注销“MySE10MW级海上风电整机及关键部件研制项目”以外的其他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可转债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可转债募投项目“明阳锡林浩特市100MW风电项目”、“锡林浩特市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0MW风电供热项目”、“明阳清水河县韭菜庄50MW风电供热项目”结项,并将该等项目及其他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可转债募投项目“MySE10MW级海上风电整机及关键部件研制项目”,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MySE10MW级海上风电整机及关键部件研制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事项的审议过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政策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可转债募投项目“明阳锡林浩特市100MW风电项目”、“锡林浩特市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0MW风电供热项目”、“明阳清水河县韭菜庄50MW风电供热项目”结项,并将该等项目及其他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可转债募投项目“MySE10MW级海上风电整机及关键部件研制项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可转债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对公司将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可转债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日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5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一2021年6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业绩变动原因:(一)受益于上半年以来军品列装采购需求持续景气,公司所处上游芯片元器件领域订单实现快速增长,公司特种集成电路业务较去年同期有明显增长;(二)公司化工板块产品处于行业产业链景气周期,为公司持续贡献业绩。
四、风险提示
上述业绩预告为本公司财务部门进行的初步核算,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一日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
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1-062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
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获悉,本公司参股公司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同仁堂”)于近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并于2021年6月28日取得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1〕265号),深交所对津同仁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予以受理。津同仁堂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要求,配合做好发行上市的审核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持有津同仁堂4,400万股股份,占津同仁堂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40%。关于受让津同仁堂股权的具体情况及进展请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2021年4月7日及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2021-029、2021-039)。
目前,深交所受理了津同仁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还需对本次申请进行审核,能否获得深交所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所持津同仁堂的股份上市,因目前上述股份的发行价格未确定,具体的收益尚无法估计,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亦无法确定。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日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1-60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矿业”或“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披露了公司股东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龙集团”)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富龙集团的失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第五节及附表一中相应内容出现错误,具体如下:
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第五节
原文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无买卖兴业矿业股票的情况。
现更正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
二、附表一中相应内容
原文为:
■
现更正为:
■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1-44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同向上升
■
注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需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可续债的利息, 2021年1-6月份可续债利息预计为4,760.55万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1 年以来,叠加设备更新需求及环保排放标准升级等因素,行业景气度持续向好。公司继续推进高质量、高效率、高效益、可持续的“三高一可”高质量发展理念,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升智能制造水平。通过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严控各项费用支出,营业收入再创新高,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8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1年第二季度,工程机械行业销量持续增长,但受2020年第二季度因复工复产力度大致工程机械全线增长的高基数影响,本期内收入增长幅度低于第一季度,预计上半年工程机械板块收入同比增长56.63%。
2、2021年上半年受大宗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工程机械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工程机械板块毛利率同比预计下降2.56个百分点。
3、预计政府补助对损益影响约为0.7亿元,发行ABN影响投资收益约为-0.3亿元。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初步测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数据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1054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上年同期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及上下游均开工不足,本年度公司各项业务恢复正常,主营业务有续开展,消费类电子业务需求向好,产品订单较上年度保持稳定增长;受益于行业景气度的持续提升,PCB行业专用设备业务订单及发货均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2、由于美元汇率波动导致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约9,000万元。
综上影响,公司2021年半年度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36.36% -44.38%。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日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范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经营发展需要,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石河子市炬申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对其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的主要事项
■
二、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后的全资子公司相关信息: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1MA77AR2Y5T
2、名称:石河子市炬申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秦强
5、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7年03月09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住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东七路63小区3号
9、经营范围: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包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1-021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 一 2021 年 6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注:因公司 2020 年12月完成同一控制下的股权收购,及2020年实施权益分派,故上年同期列示调整前及调整后数据。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一是报告期受煤炭市场需求旺盛、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要煤炭产品销量及价格同比增长;二是公司积极推行精益化管理,持续强化成本费用管控;三是由于上年同一控制下股权收购,致使公司报告期盈利同比大幅增加。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1-53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45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要求公司就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并在2021年6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涉及需披露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核查与回复。鉴于问询函回复涉及工作量较大,公司申请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问询函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2号)。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回复仍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工作量较大,公司无法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回复工作,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申请再次延期至2021年7月10日前完成问询函回复。
公司对再次延期回复问询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1-051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的书面通知。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采取通讯方式进行并做出决议。
(三)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主持人及列席人员
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共有9名董事参与通讯表决。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1日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第二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公告编号:2021-059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第二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农投集团”)及公司第二大股东南宁振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宁振宁公司”)通知,获悉广西农投集团及南宁振宁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原已质押的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 控股股东及第二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二、控股股东及第二大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农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6,813,828股,占公司总股本23.70%,累计质押股份0股;公司第二大股东南宁振宁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9,954,972股,占总股本的18.50%,累计质押股份0股。
三、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日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33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6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重要决策部署,通过全面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激励机制改革,激发企业活力,提高企业发展效率,公司制定并实施《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方案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上述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1日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688700 证券简称:东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1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6,000 万元至 7,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同比增长 199%至 249%。
2、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900 万元至 6,9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同比增长356%至433%。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2,007.20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人民币1,294.94万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公司2021 年上半年业绩较上年同期增长的主要原因系2020 年上半年新冠疫情导致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受到较大影响。2021 年上半年,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经济回暖,公司主要产品的国内市场需求得到恢复并实现增长。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 日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0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受益于公司湿法锂电池隔离膜产能持续提升,竞争优势不断巩固, 且公司紧抓锂电池隔离膜业务的行业发展机遇,持续开拓海内外市场,湿法锂电池隔离膜的产量和销量持续稳定增长;同时,公司不断提高管理效率,通过精细化管理和成本控制等有效措施,公司报告期业绩大幅提升。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IPO募投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号
债券代码:128123 债券简称:国光转债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IPO募投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近日,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IPO募投项目实施单位全资子公司四川润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尔科技”)主持召开了“年产2100吨植物生长调节剂原药生产线项目”、“年产1.9万吨环保型农药制剂生产线项目”、“年产6000吨植物营养产品生产线项目”等IPO项目以及“年产1万吨园林花卉养护品生产线项目”自筹资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建设单位润尔科技代表、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川环源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代表及专家组成了验收小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结论如下:
项目环保审查、审批手续较完备,项目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及措施基本上按照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环保管理基本符合相关要求,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IPO募投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项目正式投产提供了条件,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日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1-056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同向上升
■
注:基本每股收益依据公司2021年5月31日总股本计算。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本期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