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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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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25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

2、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以审阅本次会议全部文件的方式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全资子公司塔中矿业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结合塔中矿业2020年度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将其截至2020年末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全部分配。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根据塔国相关规定,塔中矿业2020年度净利润579,646,288.94索莫尼,按15%共计86.946.943.34索莫尼转为塔中矿业储备基金,塔中矿业累计剩余未分配利润为492,699,345.60索莫尼(按2021年6月30日人民币兑索莫尼的汇率1:1.7525折算,约合281,134,246.60元人民币)。

会议同意:将塔中矿业截至2020年末的累计剩余未分配利润在按塔国税法计缴红利税后全部向股东进行分配(实际分回金额以入账时的汇率换算后为准)。

该利润分配将增加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但由于确认分红过程中受到塔国税法的影响,将减少公司合并报表2021年年度净利润。同时由于塔中矿业本位币为索莫尼,而公司的合并报表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未来汇率的波动仍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实际取得的股利存在汇兑损益的风险。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结合塔中矿业现金流及汇率变动情况,具体制定和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董事会决议后,实施分配和资金实际转入境内尚需塔中矿业股东会决议等程序,具体时间尚未确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本次决策塔中矿业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上市公司母公司报表的“应收股利”将增加相应金额,同时塔中矿业单体报表的“应付股利”也相应增加,合并报表时将抵消。公司将在后续的定期报告中,就该报告期母公司报表的“应收股利”变化情况进行披露和说明。

(二)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决策与执行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会议同意,按照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与执行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与执行委员会实施细则》(2021年6月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会议同意,按照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1年6月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的议案

会议同意,按照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2021年6月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1-035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 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6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6月2日,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1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0年12月4日至2021年6月2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提交了查询申请,并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根据唐高哲出具的声明及承诺,其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其基于二级市场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或者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7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7月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胜浦镇佳胜路16号瀚川智能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表决方式: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方式投票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及主持情况: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蔡昌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章敏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何忠道、副总经理郭诗斌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1、议案2、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1、议案2、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均涉及关联股东,关联股东苏州瀚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瀚川德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瀚智远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蔡昌蔚、陈雄斌、唐高哲均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时兵、金剑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及《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88 证券简称:天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7月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开发区西区新业九街19号天药股份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代理董事长刘欣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

董事李 静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董事袁跃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董事陈立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董事俞 雄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董事会秘书王春丽女士出席会议,高管郑秀春女士、王淑丽女士、武胜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该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天津长实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立武律师、侯玺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天津长实律师事务所孙立武律师、侯玺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长实律见字[2021]67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21-058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7月1日16点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6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会议由代理董事长刘欣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经董事会全体成员选举,一致同意李静女士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刘欣先生不再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李静女士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静女士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发挥董事的专业能力,董事会选举李静女士为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变更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为:召集人李静女士,委员俞雄先生、委员边泓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日

附件:

个人简历

李静,女,1972年出生,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董事,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天津天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天津医药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药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暨解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21-038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暨解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公司董事张轩宁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43,811,240股,占公司总股本7.8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381,82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51.33%。

公司于2021年7月1日接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展期及解质证明,获悉公司董事张轩宁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展期暨解质,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展期

1.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2.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次质押展期,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上市公司股份解质

1.股份被解质情况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21-039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张轩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于本年度第二次增持计划公告至今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3,317,900股,成本63,289,945元。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1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发布编号为“临-2021-035”一一《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计划的公告》(以下简称“《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称张轩松先生计划拟自筹资金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A股股份1.5亿元-3亿元。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张轩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发布《增持计划的公告》时持有公司股份1,557,250,230股,占公司总股本16.36%。近日,公司收到张轩松先生《通知函》,告知其一致行动人喜世润合润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增持公司股份13,317,900股,成本63,289,945元,占到公司总股本的0.14%。截止2021年7月1日张轩松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具体如下表:

三、本年度增持情况

公司2021年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发布编号为“临-2021-005”一一《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计划的公告》,2021年6月3日发布编号为“临-2021-033”一一《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称张轩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已通过二级市场竞价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50,000,008股,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本年度截止目前,张轩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累计增持163,317,908股公司股票。

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股东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日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暨收购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21-035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暨收购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20年10月28日,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润资源”)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0元价格受让北京中能建数字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能建”)持有的喜德深德云计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喜德深德云”或“标的公司”) 99.3747%的股权。公司与北京中能建签署《股权转让及合作协议》,协议特别约定,鉴于北京中能建前期的工作投入已实际发生,如本协议所约定的标的公司项目贷款在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十个月内未能实现(包括中润资源未能向银行提供担保或未能取得银行贷款或其他原因导致银行贷款未能实现),则中润资源将按照以下价格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的99.3747%股权转让给北京中能建或北京中能建指定第三方:如果股权转让时中润资源尚没有实缴标的公司的任何注册资本,则股权以 0 元的价格转让;如果股权转让时中润资源已经实缴了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则股权转让的价格为中润资源实缴的出资额。详细内容请参见2020年10月30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关于收购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二、进展情况介绍

截至目前,喜德深德云项目贷款尚未获得金融机构贷款审批,公司尚没有实缴喜德深德云的任何注册资本,根据双方之前签署的《股权转让及合作协议》,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将持有的喜德深德云以0元价格转让给北京中能建。

三、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乙方:北京中能建数字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1. 甲方以0元价格将其持有的喜德深德云的99.3747%股权转让给乙方。

2.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为喜德深德云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共同到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标的企业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甲、乙双方完成前项事项之日,视为股权转让完成日。本协议项下股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4. 甲、乙双方于2020年10月29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及合作协议》约定的各方义务、责任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不再履行,且双方互不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5. 甲方对喜德深德云不承担任何注册资本认缴和实缴的出资义务。甲方对喜德深德云不存在任何的责任和义务。

6、有关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喜德深德云拟开展的分布式云计算中心项目尚处于建设期,项目尚未产生收入,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21--036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8月22日,山东盛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向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济南仲裁委员会做出的(2014)济仲裁字第1042号调解书。后经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审理,出具《民事判决书》【(2020)鲁 1003 民初 5621 号】,判决:撤销济南仲裁委员会(2014)济仲裁字第1042号调解书确认的山东盛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就齐鲁置业有限公司向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还款提供无条件的连带责任担保;中润资源对山东盛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财务监管;山东盛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收入在扣除正常工作开支、应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等费用后,优先用于保证齐鲁置业有限公司向中润资源偿还欠款的部分。中润资源不服该判决,向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详细内容请参见2021年5月2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一、有关本案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鲁10民终1693号】,裁定如下:

1. 撤销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2020)鲁 1003 民初 5621 号民事判决;

2. 本案发回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重审。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存在小额施工合同纠纷,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暂无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重审尚未开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影响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翔鹭转债(债券代码:128072)转股期为2020年2月26日至2025年8月19日;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5.34元/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上市发行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25日下发的《关于核准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74号)文件,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公开发行了3,019,223张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30,192.23万元,期限6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9]548号”文同意,公司30,192.23万元可转债自2019年9月1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翔鹭转债”,债券代码“128072”。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翔鹭转债”自2020年2月2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5.36元/股。

2020 年 4 月 28日、2020 年 5 月 20 日,公司先后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74,486,5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0213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规定,“翔鹭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5.3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6月13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翔鹭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2020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董事会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3,52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鉴于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的增长率低于30%,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未达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9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643,4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已完成了前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274,486,638股减少至273,639,678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披露的《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根据相关规定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公司应对“翔鹭转债”的转股价格进行调整。经计算,本次转股价格由15.31元/股调整为15.3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0月9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翔鹭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

二、翔鹭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1年第二季度,翔鹭转债因转股导致金额减少2,000元(20张),转股数量为130股。截至2021年6月30日,翔鹭转债剩余金额为301,819,500元(3,018,195张)。公司2021年第二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翔鹭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阅 2019 年 8 月 16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咨询部门: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768-6972888

传真:0768-6303998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21年6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翔鹭钨业”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842股票简称:翔鹭钨业公告编号:2021-048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