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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
投资额的公告

2021-07-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982 证券简称:苏文电能 公告编号:2021-015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

投资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5号)同意注册,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79,56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5.8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530.95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390.5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4月22日对公司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473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已披露招股说明书,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所需资金,资金缺口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予以解决。如果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需要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如果实际募集资金超过上述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使用。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9,390.50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73,815.44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7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具体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7月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因此,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具体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具体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

证券代码:300982 证券简称:苏文电能 公告编号:2021-018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

投资额之公告及核查意见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由于工作人员疏忽,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现予以更正如下:

一、《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公告》

更正前: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更正后: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事项的核查意见》

更正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更正后: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

证券代码:300982 证券简称:苏文电能 公告编号:2021-019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年7月1日(周四)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6月20日通过微信、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晓倩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 7月2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2日

证券代码:300982 证券简称:苏文电能 公告编号:2021-020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董事会于2021年6月20日以微信、电话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1日(周四)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小波主持召开,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年2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7月2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

证券代码:300982 证券简称:苏文电能 公告编号:2021-021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定于2021年7月19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7月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芦伟琴女士、施小波先生《关于向临时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议案的函》,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提请将该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日,芦伟琴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100.00万股,施小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40.00万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53.73%,符合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芦伟琴、施小波提请的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1年7月2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中列明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未发生变更。

现将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7月19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星期一)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1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1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长帆路3号公司1号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审议《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1)、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1)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异地股东可以采用邮件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21年7月14日17:00前发送或送达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2),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7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长帆路3号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殷凤姣

联系电话:0519-69897107

联系传真:0519-69897026

联系邮箱:yinfengjiao@swdnkj.com

联系地点: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长帆路3号

邮编:213100

5、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附件

1、《2021年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2、《2021年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注: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的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股东参会登记表

注:

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收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82;

2、投票简称:苏文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7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

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文电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苏文电能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5号)同意注册,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79,56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5.8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530.95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390.5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4月22日对公司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473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已披露招股说明书,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所需资金,资金缺口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予以解决。如果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需要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如果实际募集资金超过上述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9,390.50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73,815.44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7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具体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7月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因此,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具体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具体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孔 磊 孙 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苏文电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指引》)、《苏文电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文电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文电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具体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

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生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独立董事签字:

2021年7月2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文电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苏文电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5号)同意注册,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79,56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5.8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5,30.95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390.5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473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拟调整投入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金收益,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必须满足:(1)安全性高,风险低;(2)流动性好,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行。

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大额存单和定期存款等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明确的股票及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产品属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投资品种,但进入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未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地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地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地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审核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1年7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1年7月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孔 磊 孙 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