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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2021-07-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2 证券简称:白云山 公告编号:2021-039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1月23日,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医药”)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上市方案等的系列议案。2021年3月17日,广州医药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查询,中国证监会对广州医药提交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所有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广州医药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发行上市申请(A1 表格),有关内容详见本公司日期分别为 2020年11月23日、2021 年 3 月17 日、2021年3月31日刊发的公告。

广州医药于2021年7月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87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广州医药发行不超过938,900,442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完成本次发行后,广州医药可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二、上市后15个工作日内,广州医药应将非境外上市股份集中登记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并将股份集中登记存管及本次发行上市的情况书面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广州医药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广州医药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以及本公司与广州医药的最终决定,并受限于市场情况及其他因素,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本公司概不保证广州医药本次境外发行上市是否会进行,亦不能保证将于何时进行。本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关于核准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