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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公告

2021-07-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股东数量为4名,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2,715,3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751%。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7月8日(星期四)。

一、本次限售股基本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集泰股份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的32,715,375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二)限售股核准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81号)核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6,760,554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32,715,375股,未超过证监许可[2020]2581号文规定的上限。

(三)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0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四)锁定期安排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32,715,375股,总股本由233,802,773股增至266,518,148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4名发行对象,上述股东均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日期为2021年1月8日(星期五)。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7月8日(星期四)。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2,715,375股。

4、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4名。

5、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五、股份变动情况

注:本次上市流通前股份数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之前的股份数。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承诺;

4、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解禁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中航证券对集泰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