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7月7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展公告

2021-07-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2.70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和期限:

1、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LPR)TGG21100803,期限90天;

2、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LPR)TGG21100804,期限90天;

3、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LPR)TGG21100838,期限91天;

4、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LPR)TGG21100839,期限91天;

5、上海银行“稳进”3号结构性存款产品SDG22106M053A,期限181天;

6、南京银行结构性存款,期限96天;

7、上海银行“稳进”3号结构性存款产品SDG22103M110A,期限91天;

8、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LPR)TGG21101253,期限96天;

9、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LPR)TGG21101254,期限96天;

10、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LPR)TGG21101289,期限92天;

11、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LPR)TGG21101290,期限92天;

12、上海银行“稳进”3号结构性存款产品SDG22103M177A,期限104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的流动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具体实施投资理财事宜,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1)。

●前次进展披露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2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35)。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并由公司财务中心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管理、核算和记账,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公司对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的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LPR)TGG21100803

(1)产品起息日:2021年03月02日

(2)产品到期日:2021年5月31日

(3)产品期限:90天

(4)购买金额:1,5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2.85%

(6)支付方式:转账

(7)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8)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2、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LPR)TGG21100804

(1)产品起息日:2021年03月02日

(2)产品到期日:2021年5月31日

(3)产品期限:90天

(4)购买金额:1,5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2.85%

(6)支付方式:转账

(7)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8)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3、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LPR)TGG21100838

(1)产品起息日:2021年03月04日

(2)产品到期日:2021年06月03日

(3)产品期限:91天

(4)购买金额:1,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2.85%

(6)支付方式:转账

(7)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8)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4、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LPR)TGG21100839

(1)产品起息日:2021年03月04日

(2)产品到期日:2021年06月03日

(3)产品期限:91天

(4)购买金额:1,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2.85%

(6)支付方式:转账

(7)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8)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5、上海银行“稳进”3号结构性存款产品SDG22106M053A

(1)产品起息日:2021年3月18日

(2)产品到期日:2021年9月15日

(3)产品期限:181天

(4)购买金额:4,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3.50%

(6)支付方式:转账

(7)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8)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6、南京银行结构性存款

(1)产品起息日:2021年4月7日

(2)产品到期日:2021年7月12日

(3)产品期限:96天

(4)购买金额:2,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1.50%或3.40%

(6)支付方式:转账

(7)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8)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7、上海银行“稳进”3号结构性存款产品SDG22103M110A

(1)产品起息日:2021年4月29日

(2)产品到期日:2021年7月28日

(3)产品期限:91天

(4)购买金额:3,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3.10%

(6)支付方式:转账

(7)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8)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8、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LPR)TGG21101253

(1)产品起息日:2021年6月2日

(2)产品到期日:2021年9月6日

(3)产品期限:96天

(4)购买金额:1,5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3.00%

(6)支付方式:转账

(7)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8)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9、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LPR)TGG21101254

(1)产品起息日:2021年6月2日

(2)产品到期日:2021年9月6日

(3)产品期限:96天

(4)购买金额:1,5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3.00%

(6)支付方式:转账

(7)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8)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0、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LPR)TGG21101289

(1)产品起息日:2021年6月8日

(2)产品到期日:2021年9月8日

(3)产品期限:92天

(4)购买金额:1,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3.00%

(6)支付方式:转账

(7)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8)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LPR)TGG21101290

(1)产品起息日:2021年6月8日

(2)产品到期日:2021年9月8日

(3)产品期限:92天

(4)购买金额:1,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3.00%

(6)支付方式:转账

(7)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8)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2、上海银行“稳进”3号结构性存款产品SDG22103M177A

(1)产品起息日:2021年6月29日

(2)产品到期日:2021年10月11日

(3)产品期限:104天

(4)购买金额:8,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3.10%

(6)支付方式:转账

(7)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8)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二)委托理财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三)风险控制分析

上述委托理财产品以中短期为主,流动性较强、风险等级较低,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较小。公司非常重视理财产品投资风险监控,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已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措施并严格执行。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平安银行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代码:000001)、 上海银行和南京银行均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代码分别为601229和601009),上述银行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已支付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为2.20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2021年3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的16.20%。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在财务报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示和披露,产生的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报。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标的为低风险短期(一年内)银行理财产品,未用于证券投资,也未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资金安全性较高。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稳定,公司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均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总体而言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的流动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具体实施投资理财事宜,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1)。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注:实际投入金额和实际收回本金为公司购买短期滚动理财产品累计发生额。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七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夏可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342,7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3%,一致行动人谢国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905,3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6%。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年3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持股5%以上大股东夏可才先生,计划自2021年3月16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暨自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10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8,200,0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09%。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自2021年5月25日起,夏可才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870,000股,减持价格区间为8.03元/股-9.49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减持后,夏可才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342,7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3%。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夏可才先生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夏可才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将督促夏可才先生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21-019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展公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7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0元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1年5月26日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0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06,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600,000元。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戚建国、范小凤、戚淦超及常州市金坛君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元;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

(2)对持有公司限售股的自然人股东,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暂按10%的税负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9元。

(3)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9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帐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9元。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秘办

联系电话:0519-82300207

特此公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7日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东方生物 证券简称:688298 公告编号:2021-042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叶苏女士因个人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经控股股东安吉福浪莱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严路易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格式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7日

附件:简历

严路易先生,男,197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8月至2007年7月,历任上海宏波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2007年8月至2012年5月,担任上海宏波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部门经理;2012年6月至今,担任上海宏波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部门经理。

截至目前,严路易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长方剑秋、董事、总经理方效良、董事方晓萍及实际控制人方炳良之间存在亲属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2986882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3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缴投资基金出资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基金名称及投资方向: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生物”或“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上海以康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以康投资”或“本投资基金”)部分出资额(即“基金份额”)。

● 本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将用于投资中国境内外医疗领域的优质未上市企业,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一定的相关性。

● 投资金额:本投资基金目标募集资金规模人民币30,100.00万元,本次募集封闭日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9,900.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人民币3,000.00万元,占本次认缴出资额比例的15.0754%,占目标募集资金规模的9.9668%,具体金额及比例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件为准。

● 其他重要事项:本次投资同时比照关联交易程序进行审议和披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相关风险提示:1、本投资基金属于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对未上市企业进行投资,可能存在部分或全部本金损失的风险;2、本投资基金不保证基金财产中的认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按照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本投资基金债务承担责任;3、本投资基金已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尚未完成本次募集《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件的正式签署,尚需完成本次募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等。

一、合作投资概述

(一)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作为本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以康投资出资额人民币3,000.00万元,占以康投资本次认缴出资额比例的15.0754%,占其目标募集资金规模的9.9668%,具体合伙人及合伙人金额、比例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件为准。

公司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签署《合伙协议》等法律文本,并配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手续。

(二)公司对其他投资人不承担保底收益、退出担保等或有义务。

(三)合作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2021年7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认缴投资基金出资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另外,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就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涌铧投资、其他关联方之间未发生过同类关联交易。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与涌铧投资在过去12个月内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二、私募基金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

上海以康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17年5月5日,注册资本10001万元,注册地上海浦东新区,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管理人上海涌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投资基金实际出资额中可用于投资的部分不少于90%将用于投资中国境内外医疗领域的优质未上市企业。

管理人名称:上海涌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03100024Y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1年2月20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高冬

基金业协会登记编号:P1003507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E-1109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股权结构如下表:

最近一年的主要经营数据:

基金备案情况:上海涌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其实际控制人为陈金霞女士。管理人团队拥有专业素质和丰富经验,负责管理过各种形式的私募股权投资,是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首批登记备案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P1003507)。

(二)普通合伙人情况

普通合伙人名称:上海涌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243573059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4-12-31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涌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二层西区205室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有限合伙人情况

(1)有限合伙人名称:上海泓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61890445U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0-09-10

注册资本:35,411.00万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纳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958号1711室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有限合伙人名称:上海聚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017974204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4-06-19

注册资本:50,002.00万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利华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层3E-2169室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咨询(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有限合伙人名称:张峥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4)有限合伙人名称: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7804719612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12-01

注册资本:12,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方效良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大道东段3787号

经营范围:基因制品、生物制品研究、开发、生产;第二、三类6840体外诊断试剂及第二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生产;医用塑料包装材料加工、销售,模具加工、销售;销售本公司产品。(不涉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项目)(涉及许可证或专项审批的凭许可证或待审批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5)有限合伙人名称: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709711504J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7-09-03

注册资本:120,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甘煜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南屏街(云南国托大厦)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6)有限合伙人名称: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80092039F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3-10-25

注册资本:80,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金鹏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马吉路88号3幢308室

经营范围:金融产品投资,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有限合伙人名称:邬睿颖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

(8)有限合伙人名称:郭敏芳

性别:女

国籍:中国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

(9)有限合伙人名称:金鹏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10)有限合伙人名称:柳东雳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

(11)有限合伙人名称:郑永康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

(12)有限合伙人名称:苏毅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13)有限合伙人名称:刘刚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

(14)有限合伙人名称:齐晧

性别:女

国籍:中国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

(15)有限合伙人名称:陈亦莲

性别:女

国籍:中国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

(二)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公司原董事叶苏女士于2021年1月27日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2021-003)。叶苏女士作为股东委派董事,曾在基金管理人涌铧投资中担任医疗行业项目投资和管理的执行董事,其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至今未满12个月,视同公司关联自然人。以康投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上海涌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时为公司5%以上股东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涌创铧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连云港涌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管理人。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将涌铧投资比照关联方认定,此次交易比照关联交易程序进行审议和披露。

涌铧投资作为本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不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等。除此之外,公司与普通合伙人及其他有限合伙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及特殊利益安排。

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三、本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一)本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上海以康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目标募集资金规模人民币30,100.00万元,本次募集封闭日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9,900.00万元。

1、本投资基金本次募集到位后的合伙人及合伙人比例结构如下:

2、存续期间:本投资基金合伙经营期限自成立日起算,终止于首次募集封闭日起届满七年之日。其中,自首次募集封闭日起前四年为投资期,后三年为退出期。

3、出资方式:有限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分两期缴付:首期出资应于该批募集封闭日前缴纳,金额为其认缴出资额的50%;第二期出资待首期出资已投资或者已经通过意向协议锁定投资超过75%时,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前15日的书面通知,各有限合伙人应在该书面通知指定的日期前缴付,金额为其认缴出资额的50%。

(二)本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合伙人会议:在本基金成立后,普通合伙人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合伙人会议。经普通合伙人或代表本基金实际出资额二分之一以上的有限合伙人提议,可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

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本基金投资项目的最终决策,投资项目的最终决策需经投资决策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

2、认购费及管理费:

本投资基金无认购费用;普通合伙人委托管理人管理本投资基金的投资业务,公司在投资期内按照认缴出资额的2%/年承担管理费;投资期后按应分摊的未退出项目投资成本的2%/年承担管理费。

3、利润分配安排方式

全体合伙人先回本,后分优先回报(优先回报以实际出资额按照8%年平均投资收益率计算);对于一般有限合伙人,如有余额普通合伙人继续分得优先回报的25%,剩余金额80%分配给一般有限合伙人及普通合伙人,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三)本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1、投资领域:本投资基金实际出资额中可用于投资的部分不少于90%将用于对中国境内及境外医疗领域的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本基金旨在大力挖掘中国境内外生物技术、医疗器械和创新药领域内掌握前沿技术的优秀企业,深度挖掘北京、长三角地区和大湾区的优质项目资源。

2、投资期限:本投资基金经营期限自本有限合伙成立日起算,终止于首次募集封闭日起届满七年之日。其中,自首次募集封闭日起前四年为投资期,后三年为退出期。

3、投资后的退出机制:本投资基金的投资项目退出的最终决策应由普通合伙人以本投资基金的名义做出。本有限合伙的投资组合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上市、转让、清算或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实现退出。

(四)其他关系

上海涌创为公司5%以上股东(同上海祥禾、连云港涌诚一致行动人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杨利华先生,在基金管理人涌铧投资中任职,担任董事,同时担任有限合伙人上海聚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股占比为0.004%。

此外,杨利华先生未持有或认购基金份额。除以上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未在私募基金、本投资基金以及基金管理人中投资或任职。

四、合作投资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认缴完成后,本投资基金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公司本次认缴基金份额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合作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投资资金安全性风险

本投资基金属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对未上市企业进行投资,可能存在部分或全部本金损失的风险;另外,本投资基金不保证基金财产中的认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按照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本投资基金债务承担责任。

(二)投资项目或领域存在的风险

本投资基金已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尚未完成本次募集《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件的正式签署,尚需完成本次募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等风险。

本投资基金的投资领域为中国境内外医疗领域的优质未上市企业。公司通过适度参与认缴本投资基金份额,深入了解行业、技术和产品的发展趋势,推动公司产业链延伸和业务扩展,为公司中长期发展做准备,与公司主营业务存在协同效应;同时,公司充分整合和利用各方资源优势,通过参与专业化投资,降低投资风险。

六、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7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缴投资基金出资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7月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缴投资基金出资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参与认购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本次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的 独立意见:公司拟参与认购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在体外诊断领域业务的扩展及产业链延伸,为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目标服务,提升核心竞争力。同时,通过投资实现资本增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参与认购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认缴投资基金出资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相关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认缴投资基金出资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4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7月23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大道东段3787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7月23日

至2021年7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7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大道东段3787号一号楼二楼证券部。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邮件等方式办理,以抵达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出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如有)登记;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出席: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如有)、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如有)等;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以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凯君

电话:0572-5300267

传真:0572-5300267

邮箱:zqb@orientgene.com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大道东段3787号一号楼二楼证券部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7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5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6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5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海英女士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认缴投资基金出资额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参与认购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本次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