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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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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07-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7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北仑区璎珞河路128号一楼104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7月22日

至2021年7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2021年7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于2021年7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出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2、参会登记时间:2021年7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宁波市北仑区璎珞河路128号)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周小芬

电话:0574-55223689

传真:0574-55841808

邮箱:xsgf@nbxus.com

3、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璎珞河路128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315806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7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3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7月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董事长徐旭东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提名徐旭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陈兴方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徐曦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提名王民权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李圭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王伟良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勤勉尽责,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同意公司将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每人每年6万元(含税),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2021年8月1日起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王民权、周静尧、朱伟元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1年7月修订)》。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1年7月修订)》。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1年7月修订)》。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1)。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3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7月3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7月6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丁忠豪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提名丁忠豪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张杰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 委托理财金额:1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上海银行“稳进”3号结构性存款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181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旭升股份”)于2021年7月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8日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碶支行申购了结构性存款,上述认购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

近日,公司到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10,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329.49万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本次委托理财专用结算账户开立情况

公司在上海银行宁波北仑支行指定了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账户,以上账户仅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1、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771号文《关于核准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2,335,686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2.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47,999,583.2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134,491.5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6,865,091.6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4268号《验资报告》。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在募集资金管理上,要求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本次购买理财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前已充分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评估理财产品的风险和公司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根据自身的风险评估情况认购相应风险等级或更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以确保资金安全,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本次购买理财额度控制在股东大会授权限额之内,购买审批流程符合公司内部审批和管理制度规定。

四、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现金管理台账,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7.73%,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8.79%,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2.93%,占公司最近一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2.12%,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

2、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公司结合委托理财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对理财产品进行分类。公司本次存入的结构性存款金额将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实现的收益将计入利润表的“投资收益”项目。

七、投资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八、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决策履行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为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含4亿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含4亿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简历附后):

(一)提名徐旭东先生、陈兴方女士、徐曦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提名王民权先生、李圭峰先生、王伟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李圭峰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 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过对董事候选人资格的审查,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后,我们认为各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所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2021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丁忠豪先生、张杰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上述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7日

附: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徐旭东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研修班结业,工程师,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曾任旭东机械执行董事,旭升有限董事、总经理;现任旭升股份董事长、总经理,香港旭日董事,旭晟控股执行董事。

2、陈兴方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曾任旭升有限财务负责人、董事长、副总经理;现任旭升股份董事、副总经理。

3、徐曦东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工程师。曾任旭升有限董事、副总经理,旭东机械副总经理;现任旭升股份董事、副总经理。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民权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学硕士,教授。曾任连云港化工高等专科学校电工实验中心负责人、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自动化专业主任、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689.SH)独立董事;现任旭升股份独立董事、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师。

2、李圭峰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曾任浙江联鑫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现任浙江理脉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兼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宁波市北仑区委员会委员,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钦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3、王伟良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大专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中国注册税务师。曾任宁波继锋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603997.SH)独立董事,现任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300329.SZ)独立董事,宁波东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宁波东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部门经理。

三、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丁忠豪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曾历任旭升有限工程部职员、副部长;现任旭升股份监事、工程部副经理。

2、张杰先生,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宁波市北仑区春晓派出所巡特警、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大碶中队执法队员;现任旭升股份监事、后期基建管理科副主管。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和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