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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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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2021-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仍正常交易。

● 公司股票能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认,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3.9.1条第(六)项的相关规定:“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公司2020年度发生净亏损38,016.68万元,且已连续3年亏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逾期应付债券114,693.80万元、逾期银行借款97,713.67万元,25个银行账户因诉讼被冻结,公司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1]第1-10522号)。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人鸟”或“公司”)经审计的2018年、2019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原《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0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贵人鸟”变更为“*ST贵人”。

2020年12月8日,公司被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泉州中院”)裁定受理重整,根据原《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十)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仍为“*ST贵人”。

二、公司重整完成情况

泉州中院于2020年12月8日裁定受理贵人鸟重整,并于2020年12月11日指定贵人鸟清算组担任管理人,负责重整各项工作。

2021年4月23日,贵人鸟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表决通过《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1年4月26日,管理人收到泉州中院送达的(2020)闽05破2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贵人鸟重整计划,并终止贵人鸟重整程序。

2021年6月30日,公司向管理人提交《关于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同日,管理人向泉州中院提交《关于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报告管理人监督公司执行重整计划的相关情况,认为贵人鸟重整计划的执行符合重整计划规定的执行完毕的标准,提请泉州中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公司于2021年7月2日收到泉州中院送达的(2020)闽05破26号之二《民事裁定书》,确认贵人鸟重整计划执行完毕。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日发布的《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3)。

三、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0年度发生净亏损38,016.68万元,且已连续3年亏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逾期应付债券114,693.80万元、逾期银行借款97,713.67万元,25个银行账户因诉讼被冻结,公司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1]第1-10522号)。

根据《上市规则》第13.9.1条第(六)项的相关规定:“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达到了上述规定的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四、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对照《上市规则》并经逐项排查,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同时存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为此,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根据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自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仍正常交易。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3555 证券简称:*ST贵人 公告编号:临2021-065 债券代码:122346 债券简称:14贵人鸟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关于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1年7月9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中信建投交易系统办理以下基金的开户、申购、定期定额、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

具体基金如下: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相关业务公告等法律文件。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7,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98-8888,010-66555662

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8日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新增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

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展恒基金”)签订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21年7月12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展恒基金交易系统办理下列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同时自2021年7月12日起,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销售机构销售基金

投资者在展恒基金办理上述基金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应了解该基金具体业务开通情况,具体可以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相关基金公告。

二、费率优惠适用范围

三、费率优惠活动时间

费率优惠活动自2021年7月12日起开展,优惠活动截止时间以展恒基金页面公示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其相关公告。

四、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展恒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业务,参加展恒基金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比例以展恒基金页面公示为准,若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具体各基金原费率参见该基金最新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费率优惠期间,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展恒基金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销售之日起,将同时开展该基金的上述优惠活动。

五、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投资者通过展恒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申购业务的手续费,包括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业务手续费(各基金定投开通情况以本公司最新公告为准),不包括基金认购、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本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规则和流程以展恒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相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以其网站的最新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8-8000

公司网址:www.myfund.com

2、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98-8888

网址:www.mfcteda.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8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相关风险事项, 现将相关风险提示说明如下:

一、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1、公司2018年度和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2019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在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20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21年度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13.3.2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经审计的2020年末总资产为13.27亿元,净资产为-2.34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92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9亿元。同时,公司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出具了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他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文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关于生产经营情况的风险提示

由于疫情等因素影响,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9亿元,2021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17亿元。截至2021年第一季度末公司未经审计的货币资金余额为1,949.35万元(其中银行存款被冻结金额为1,596.02万元),短期借款余额为9.59亿元,应付账款余额为1.47亿元,其他应付款余额为3.78亿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连续亏损导致资金紧张,公司现阶段面临较大的现金流压力和债务集中兑付风险。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风险

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发布了《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定增募资不超过35,000.58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发行对象为深圳市领先半导体产投有限公司,发行价格为6.55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王强。因实际控制人可凭借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等进行影响,公司控制权的变更将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公司治理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还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能否获得核准,以及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六、媒体报告、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告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

七、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查,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近3个交易日以内买卖股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 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注入和资产剥离 等重大事项。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已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8日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商城 公告编号:2021-056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提示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4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1年6月29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因公司完成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4,003万股并上市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6,019.9012万元变更为40,022.9012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根据该等变化和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7134134380

名称: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肆亿零贰拾贰万玖仟零壹拾贰元整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何祖训

成立日期:1999年08月09日

营业期限:2008年03月13日至长期

住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阿拉街道办事处普照海子片区14-06-1#地块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粮食收购;动物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蔬菜种植;薯类种植;豆类种植;谷物种植;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种植限区外分支结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8日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名称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6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名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首发限售股股东之一浙江银泰睿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泰睿祺”)通知,知悉银泰睿祺变更公司名称等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东名称变更的基本情况

变更后,工商注册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银泰睿祺此次名称变更后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不变,此次名称变更等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产生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备查文件

1、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宁波银泰睿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8日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顺钠股份 编号:2021-027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孙公司顺特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特设备”)于近日收到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0)粤0606民初14773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上述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孙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二、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0)粤0606民初14773号】,本次诉讼判决结果如下:

1、被告顺特设备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土地发展中心支付违约金17,962,645.5元;

2、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案件受理费129,575.87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顺特设备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已针对该案件计提了预计负债17,962,645.5元,该诉讼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造成不利影响;

2、本诉讼案件的判决结果不会影响顺特设备拥有上述案件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不会对资产完整性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将在法律规定的权利范围内继续研究落实可行的应对方案,以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2020)粤0606民初14773号。

特此公告。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767 证券简称:ST运盛 公告编号:2021-041号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近日涨幅波动较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近日,公司股票价格涨幅波动较大,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现对公司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日常经营及外部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需要公司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四、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近日涨幅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五、其他事项

关于公司与上海鎏衡企业管理中心发生的共计3500万元担保诉讼案件,已于2021年6月16日完成一审二次开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暂未出具一审判决。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8日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探矿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28 证券简称:云南锗业 公告编号:2021-048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探矿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转让探矿权事项前期公告情况

2018年6月27日,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探矿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550万元向南华茂森再生科技有限公司转让云南省凤庆县砚田多金属及锗矿详查探矿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探矿权的公告》。

二、转让探矿权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转让探矿权相关事项的探矿权变更登记手续,该探矿权变更登记后具体信息如下:

证号:T5309002009123010037278

探矿权人:南华茂森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探矿权人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龙川镇老高坝工业园区

勘查项目名称:云南省凤庆县砚田多金属及锗矿勘探

地理位置:东经100°11′19.145″~100°11′54.062″;北纬24°56′59.159″~24°58′25.198″。

图幅号:G47E019017

勘查面积:2.59平方公里

有效期限:2021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18日

发证机关: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勘查区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勘查区范围拐点坐标如下:

本次变更后,上述转让探矿权相关事项已全部完成。

特此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8日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仲裁公告

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21-071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仲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近日,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湖南灰汤温泉华天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灰汤置业”)收到《宁乡市人民法院传票》,因合同纠纷,台山市盛世华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华轩”)将灰汤置业起诉至宁乡市人民法院,案件相关情况详见后文。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案件相关各方当事人

原告:台山市盛世华轩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台山市川岛镇上川岛石笋村2号

被告:湖南灰汤温泉华天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湖南省宁乡县灰汤镇蒋琬北路

2、案件事由及请求

盛世华轩与灰汤置业建设合同纠纷一案,最高人民法院已作出(2020)最高法民终215号生效民事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重大诉讼、仲裁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4)。基于终审判决,原告盛世华轩提出:终审判决认定合同的履行因不可归责于盛世华轩的原因而存在障碍,并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继而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合作合同》、灰汤置业返还承包款2200万元,同时明确盛世华轩可就投资建设的地上附属物价值返还另行向灰汤置业主张权利。故盛世华轩起诉灰汤置业要求返还建设项目投入费用,诉讼请求如下:

(1)判决被告返还原告投入费用45,142,336.45元,并支付利息(自2021年2月1日起,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2)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至本公告发布之时,本案暂未开庭审理。

四、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本次公告前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主要是劳动纠纷、公司与托管酒店业主纠纷、小额合同纠纷等事项。

公司暂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因此案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判断。公司将根据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宁乡市人民法院传票》;

2、《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8日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1-50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7月7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会董事孔建强先生、董事李桂雯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工作需要,孔建强先生和李桂雯女士向董事会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孔建强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职务,李桂雯女士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

上述两位董事在任期内辞职没有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自提交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上述两位董事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孔建强先生和李桂雯女士在任职期间忠实履职、勤勉尽责的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8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1-49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7月7日分别收到公司监事王晓慧先生、监事应巩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工作需要,王晓慧先生和应巩华先生向监事会辞去公司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应巩华先生仍在公司任职。王晓慧先生和应巩华先生均持有公司股票,自离任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并将遵守持股管理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晓慧先生和应巩华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后,公司监事会人数减少至 2 人,监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上述两位监事的辞职申请将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上述两位监事仍将继续履行公司监事的职责。公司将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补新的监事。

王晓慧先生和应巩华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监事会对王晓慧先生和应巩华先生在任职监事期间的贡献和付出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8日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名称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1-072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名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蟒佰利”)通知,龙蟒佰利企业名称由“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将其具体变更信息公告如下:

上述变更事项已于近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由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龙佰集团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1、名称: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住所:焦作市中站区冯封办事处

4、法定代表人:许刚

5、注册资本:贰拾贰亿叁仟玖佰陆拾壹万零贰佰伍拾陆圆整

6、成立日期:1998年08月20日

7、营业期限:1998年8月20日至2055年08月19日

8、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燃易爆品)的生产、销售;铁肥销售;硫酸60万吨/年的生产(生产场所:中站区佰利联园区内)、销售(仅限在本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硫酸);氧化钪生产;设备、房产、土地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事项对公司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均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中集车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自愿性信息披露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21-069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中集车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自愿性信息披露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车辆”,股票代码:1839.HK、301039.SZ)拟于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以下简称“A股发行”)。近日,中集车辆已完成A股发行,并将于2021年7月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并开始买卖。相关具体内容可参见本公司于2020年5月6日、2020年5月15日、2020年6月2日、2020年6月19日、2020年6月22日、2020年8月2日、2020年12月27日、2021年5月19日及2021年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20-031、【CIMC】2020-032、【CIMC】2020-037、【CIMC】2020-043、【CIMC】2020-044、【CIMC】2020-054、【CIMC】2020-104、【CIMC】2021-050及【CIMC】2021-065)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一、有关中集车辆A股发行的若干资料如下:

A股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深交所创业板

A股上市日期:2021年7月8日

A股股票简称:中集车辆

A股股票代码:301039

A股发行价格:人民币6.96元

A股发行数量:252,600,000股

A股发行后中集车辆已发行股份总数:2,017,600,000股(包括1,453,680,000股A股及563,920,000股H股)

A股发行后本公司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中集车辆股权比例:50.23%

根据批准中集车辆A股发行的相关监管机构的规定,中集车辆所有于A股发行前已发行的内资股股份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A股,该等股份除限售期外,与中集车辆已发行的其他A股享有同等地位。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