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8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通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威集团”)持有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43.85%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截止公告披露日,通威集团累计质押630,650,000股股份,合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01%,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1.95%。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质
本公司于2021年7月7日收到通威集团通知,将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的53,400,000股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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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质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如有变动,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594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将反馈意见的回复及时披露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大资产重组进程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6日披露了《龙溪股份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国内某机械行业国有企业(以下简称“标的公司”)51%以上股权的相关事宜。2020年9月16日,公司披露了《龙溪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2020年9月23日,公司披露了《龙溪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2020年10月23日,公司披露了《龙溪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2020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了《龙溪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2020年11月28日,公司披露了《龙溪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2020年12月29日,公司披露了《龙溪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2021年1月29日,公司披露了《龙溪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2021年2月27日,公司披露了《龙溪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2021年3月20日,公司披露了《龙溪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签订《股权合作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2021年4月7日,公司披露了《龙溪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2021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龙溪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2021年6月8日,公司披露了《龙溪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目前,标的公司尽职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立足于公司未来发展及投资者权益保护,公司与中介机构进一步细化本次尽职调查事项与内容,针对原材料价格及汇率波动等因素,分析、评估外部环境变化及其对项目的影响,稳步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风险提示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公司股权须通过产权交易所进场挂牌拍卖,存在摘牌不成功导致交易失败的风险。
2、后续公司参与竞价摘牌、《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等尚需履行本公司及交易对方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审批程序,存在未能通过该等决策、审批的风险。
3、若标的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且影响无法消除,存在导致交易失败的风险。
本次交易是否最终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告披露的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7日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1-046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席晨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总经理章建良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同意聘任席晨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任职期限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席晨超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8日
席晨超先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1991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无锡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无锡市日晨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
席晨超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席惠明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浦建芬女士之子。截至本公告日,席晨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479,492股,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1-047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同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同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2021年5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18,6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63,728,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4股,共计转增127,456,00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为446,096,000股,注册资本由31,864万元变更为44609.6万元。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已于2021年7月6日实施完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针对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并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1-048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7月2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锡山区锡沪中路90号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7月23日
至2021年7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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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7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2021年7月8日刊登在本公司制定的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2、登记地点:无锡市锡山区锡沪中路90号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7月22日星期四(9:00-17:00)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参会者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联系人:谈劭旸 柏菁
联系电话:(0510)88227528
传真:(0510)88209884
邮编:214101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7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1-049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6月27日以通讯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1年7月7日(星期三)下午15: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席惠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席晨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总经理章建良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拟聘任席晨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席晨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4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同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2021年5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18,6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63,728,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4股,共计转增127,456,00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为446,096,000股,注册资本由31,864万元变更为44609.6万元。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已于2021年7月6日实施完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针对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并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同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4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1-050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7日以通讯及邮件方式通知所有监事,会议于2020年7月7日(星期二)上午9: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公司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
3、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亮先生主持;
4、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同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2021年5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18,6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63,728,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4股,共计转增127,456,00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为446,096,000股,注册资本由31,864万元变更为44609.6万元。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已于2021年7月6日实施完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针对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并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同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4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7月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修改、新增议案表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7)。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7月7日(星期三)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7月7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7日9:15-15:00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善县罗星街道阳光东路185号善商大厦A栋10楼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顾时杰先生主持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无股东参加现场会议投票。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5,429,3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74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人,代表股份15,429,3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2743%。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1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42,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913%;反对18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997%;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42,8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913%;反对18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97%;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1%。
回避表决情况: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楼永良先生,故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为本次审议事项的关联股东,回避本议案表决,回避表决股份60,013,002股,该股东未参与本次表决。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徐静和潘远彬出具了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双环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1-066 转债代码:128032 转债简称:双环转债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双环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ST巴士 公告编号:2021-050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双环转债”赎回登记日:2021年7月27日
2、“双环转债”赎回日:2021年7月28日
3、“双环转债”赎回价格:100.88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1.5%,且当期利息含税)。
4、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21年8月2日
5、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1年8月4日
6、“双环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1年7月28日
7、“双环转债”拟于2021年7月28日停止交易,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双环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双环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双环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8、根据安排,截至2021年7月27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双环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双环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双环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1年7月27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双环转债”,将按照100.88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赎回情况概述
1、触发赎回情形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02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公开发行了1,00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0,0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8]34号”文同意,公司100,000.00万元可转债已于2018年1月25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双环转债”,债券代码“12803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18年6月2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0.07元/股。
2018年5月2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0.05元/股。2018年6月8日,公司实施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可转债转股价调整为9.99元/股。2019年6月6日,公司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可转债转股价格整为9.93元/股。2020年6月2日,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9.89元/股。2021年6月4日,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9.87元/股。
公司A股股票(股票简称:双环传动、股票代码:002472)自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6月29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双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其中,自2021年6月7日起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后的转股价格9.87元/股的130%),已经触发《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双环转债”的议案》,同意行使“双环转债”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未转股的“双环转债”。
2、赎回条款
《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及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的约定,“双环转债”赎回价格为100.88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为当期应计利息;
B:指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每张面值100元);
i:指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1.5%;
t:指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0年12月25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1年7月28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215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100×1.5%×215÷365=0.88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0.88=100.88元/张
关于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扣税情况说明如下:
对于持有“双环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张赎回价格为100.70元;对于持有“双环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88元;对于持有“双环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88元。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1年7月2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双环转债”持有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刊登赎回实施公告三次,通告“双环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自2021年7月28日起,“双环转债”停止交易。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双环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双环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双环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4)2021年7月28日为“双环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21年7月27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双环转债”。自2021年7月28日起,“双环转债”停止转股。本次有条件赎回完成后,“双环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1年8月2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
(6)2021年8月4日为赎回款到达“双环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双环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双环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7)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4、其他事宜
咨询部门:公司董秘办
联系人:陈海霞、冉冲
电话:0571-81671018
邮箱:shdmb@gearsnet.com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双环转债”的情况
在本次“双环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6月29日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长鸿先生累计卖出其持有的“双环转债”407,470张。除此之外,公司其他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双环转债”的情形。
四、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1、“双环转债”自2021年7月28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但若出现“双环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双环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除此之外,“双环转债”赎回公告发布日至赎回日前,在深交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双环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双环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双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7日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1-043
债券代码:163110.SH 债券简称:20东方01
债券代码:163604.SH 债券简称:20东方02
债券代码:175914.SH 债券简称:21东方01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799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立即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并根据反馈意见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已将上述反馈意见书面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意见和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内容对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审核,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8日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1-042
债券代码:163110.SH 债券简称:20东方01
债券代码:163604.SH 债券简称:20东方02
债券代码:175914.SH 债券简称:21东方01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
意见通知书》反馈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799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主板和中小板、B股)核准》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立即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现根据反馈意见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照反馈意见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审核,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8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30个交易日。截至2021年7月7日,已交易25个交易日,剩余5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将被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2021】215号),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6月2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代码:600634
2、证券简称:退市富控
3、涨跌幅限制:1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及预计最后交易日期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2021年6月2日,退市整理期为三十个交易日。如不考虑全天停牌因素,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1年7月14日,如证券交易日期出现调整,公司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期随之顺延。本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预计的最后交易日期将顺延。全天停牌天数累计不超过五个交易日。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每日的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届满后五个交易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三、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十一科技中标重大项目工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1-026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十一科技中标重大项目工程的公告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六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退市富控 编号:临2021-053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六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太极实业”)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十一科技”)于近日收到中芯集成电路制造(绍兴)有限公司(招标人,以下简称“中芯绍兴”)和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十一科技为中芯绍兴电子信息配套产业园EPC总承包项目的中标单位。现将中标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概况
1、招标人:中芯集成电路制造(绍兴)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中芯绍兴电子信息配套产业园EPC总承包项目;
3、中标单位: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4、工程规模指标:新建电子信息类生产厂房和配套建筑、建筑面积227537平方米,包括生产厂房、甲类库、动力厂房等。
5、工程承包内容:包括项目详勘及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的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关的配合服务;(2)项目投资估算汇总表中所有土建工程、室外工程、园林绿化等总图工程中子项目的施工、设备材料(不包括生产线设备、PCS设备及配套安装工程、中央动力系统、二次配等)采购、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试运行、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项目若涉及特殊专业性子项的,可由中标方委托专业资质设计单位协作完成,设计费用不再增加。
6、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7、质量目标: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设计规程及相关规定,如需进行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必须通过施工图审查;施工质量要求符合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要求满足生产能力要求质量合格,安装工作需遵照国家有关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8、工期:629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中的时间为准)。
9、中标价:1,661,339,771元;
二、项目执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中标体现了十一科技在国内集成电路产业领域的EPC领先地位,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项目业主尚未与十一科技就本项目正式签订合同,因此该项目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