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1-035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以现有总股本12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48,64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相关公告详见公司2021年5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杰美特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自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4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1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7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7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7月5日至登记日:2021年7月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相关参数调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对减持价格履行相应调整程序。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201
咨询联系人:张羽晗
咨询电话:0755-33300868
传真电话:0755-36993152
七、备查文件
1、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