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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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1-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21一031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于2021年7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6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7名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追加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7月9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追加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追加2021年度为子公司借款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7月9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追加2021年度为子公司借款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阿拉尔市西北兴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追加互相提供担保暨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7月9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与阿拉尔市西北兴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追加互相提供担保暨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7月9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王进能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关联董事汪芳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此项议案两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21一032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十七次监事会于2021年7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6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5名监事全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追加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追加2021年度为子公司借款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阿拉尔市西北兴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追加互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监事张萍萍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1一033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资助对象:阿拉尔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农乳业”)

● 资助金额:2021年已披露资助金额1亿元,本次拟追加资助金额4.5亿元,2021年拟计划资资助总金额5.5亿元。

一、提供资助概述

为解决控股子公司经营资金短缺的需求,2021年7月8日,公司召开七届十七次董事会,7名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拟向控股子公司追加提供财务资助,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将按照公司取得贷款的平均利率收取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率随基准利率的变动进行调整。同时严格监督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按期收回。

由于此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因此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次提供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二)财务资助对象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正常开展。此次财务资助对象均为公司的主要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风险可控。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21-034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2021年度为子公司借款预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阿拉尔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农乳业”)、本次计划追加担保金额:人民币45,000万元

● 被担保人将对公司为其借款提供的担保进行反担保

● 上述担保有待银行审批,尚未签订担保合同

●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43,919.5万元人民币(不包括此次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7月8日,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新农开发)召开七届十七次董事会,7名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1年度为子公司借款预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子公司资金需求计划,2021年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追加为子公司借款预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公司依据资金需求向银行提出申请,并与本公司协商后办理担保手续,被担保人将对公司为其借款提供的担保进行反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上述子公司的重大决策具有绝对的影响力,鉴于其他股东对新农乳业影响力偏弱,经股东之间协商,确定新农乳业由本公司全额担保。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追加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支持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追加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将主要用于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担保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被担保方为公司核心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同意为其提供担保,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3,919.5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额度),其中为阿拉尔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担保总额17,700万元。目前已履行累计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93%。

五、独立董事意见

此次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目的是提高子公司的融资能力,保障子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正常资金需求,风险是可控的,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21-035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阿拉尔市西北兴业投资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追加互相提供担保暨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阿拉尔市西北兴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

2、本次拟追加担保金额:3亿元人民币;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为互相担保。担保方为借款方提供担保时,借款方应向担保方提供反担保;

4、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融资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阿拉尔市西北兴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签订《相互担保合同》(以下简称“互保合同”)。根据互保合同,城投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为对方的银行融资提供有效的信用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城投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亿元,本次城投及下属控股子公司追加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本年度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5亿元;担保方为借款方提供担保时,借款方应向担保方提供反担保。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互保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在此担保额度内的单笔担保不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此次互保事项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概况

名称:阿拉尔市西北兴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新疆阿拉尔市金银川路南1331号望河大厦15层、16层

法定代表人:张忠其

注册资本:叁亿捌仟捌佰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07月20日

营业期限:2012年07月20日至2062年07月19日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房地产开发投资、咨询服务;建设项目投资、咨询服务;工程咨询服务;仓储物流;土地开发与整理;城市基础设施运营维护;绿化管理;物业管理;物业服务;公交客运服务;停车场经营管理;酒店管理服务;房屋、土地租赁服务;文化旅游投资经营;建材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农产品加工及销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城投公司资产总额600,577万元、负债总额395,029万元、银行贷款总额93,32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4,595万元、净资产205,549万元、营业收入52,828万元、净利润838万元。以上为经审计后数据。

(二)关系介绍

公司与城投公司的关系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城投签署了互相提供信用担保的合同即《相互担保合同》,其主要内容如下:

1、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合同规定的相互提供贷款担保总额度及互保期限内,双方应当互为对方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有效的信用担保。双方互保的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追加互保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

3、担保方在接受借款方的要求为其提供保证前,有权了解借款方的财务及经营状况,借款方应协助担保方调查相关情况并提供真实资料,担保方无合理理由不得拒绝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担保及其附随义务。担保方有确实证据和合理理由认为借款方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存在明显贷款偿还风险,担保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增加担保人、提供反担保或者拒绝提供担保。

4、担保方有权对被担保方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期满还清贷款本息时,被担保方应主动向担保方提供还贷凭证,以便对方及时了解。

5、任何一方为对方担保时,应如实提供各自财务报表、营业执照、信用证明复印件以及有关企业概况等资料。

6、担保方代被担保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被担保方追偿。

7、双方签署互保合同须经公司履行决策程序并报国资委批准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城投建立互保关系,是双方生产经营发展以及实际资金的正常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融资能力。城投公司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经营规模,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该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担保事项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1年7月8日召开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阿拉尔市西北兴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暨交易的议案》。公司现有7名董事,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崔艳秋、吴明、欧阳金琼发表意见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工作计划,拟定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阿拉尔市西北兴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追加提供互保的累计额度为3亿元人民币,累计担保金额为5亿元人民币,此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而进行的。

(2)本次交易事项建立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没有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次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与阿拉尔市西北兴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签订互保合同属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是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提供互保的累计额度为3亿元人民币。该担保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同时担保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有限,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

鉴于上述情况,同意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与阿拉尔市西北兴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暨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城投公司互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该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为城投提供担保是建立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没有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项互相担保暨交易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总额为43,919.5万元人民币(不包括此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1.09%。其中对外担保总额为23,219.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8.16%;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0,7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2.93%。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1-036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7月27日 11 点00 分

召开地点:新疆阿拉尔市领先商业写字楼 12 楼新农开发董事会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7月27日

至2021年7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3、4已经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 2021 年 7月 9 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议案5已经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 2021 年4 月 30 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7月27日 10:00 至 19:30

(二)登记地点:新疆阿拉尔市军垦大道东75号领先商业写字楼11楼证券部

(三)、登记需提交的有关手续: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登记方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到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的股东,在传真或信函发出后通过电话予以确认,避免因电子设备出错或信件遗漏出现未予登记在案的情况。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二)会务联系人:吴天昊 刘博洋

(三)联系电话:0997一6378567 0997-6378568

(四)传真:0997一6378500

(五)公司地址:新疆阿拉尔市军垦大道东75号领先商业写字楼12楼

(六)邮政编码:843300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7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