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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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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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7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荣路联建工业园2栋4楼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和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或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1年7月22日17:3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荣路联建工业园2栋4楼
联系邮编:518109
联系电话:0755-33692165
电子邮件:nw@neoway.com
联系人:黄雷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7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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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被担保人均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具体为: 有方通信技术(香港)有限公司、东莞有方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有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预计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15亿元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8亿元,担保类型为融资类担保。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3,630.72万元(全部为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次担保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之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5亿元(或等额美金)的连带责任担保。根据银行对全资子公司计划批复的额度,公司拟将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调整至2.8亿元(或等额美金)。调整后各全资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及公司相应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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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预计的2021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在担保额度范围内银行授信可循环使用,实际担保金额以银行批复为准。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担保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
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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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除过往已签署的协议仍在有效期外,公司目前尚未就全资子公司拟申请调整的银行授信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于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拟申请调整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额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被担保对象有方通信技术(香港)有限公司系公司海外进出口的平台,东莞有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东莞有方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在东莞松山湖的研发中心,上述三个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银行和公司的支持,上述担保事项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预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缓解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有助于子公司的持续发展。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调整为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额度,符合全资子公司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并结合了银行对全资子公司计划批复的额度,有利于缓解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有助于子公司持续发展,担保整体风险可控。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调整为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额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为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额度,系满足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并结合了银行对全资子公司计划批复的额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34,200万元(担保总额是指已获得董事会批准但未实际发生的担保额度与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之和,其中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金额为3,630.72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和净资产(2020年度)的26.35%及40.58%(其中担保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金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和净资产的2.80%及4.31%)。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