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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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
暨被动减持超过1%的公告

2021-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8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

暨被动减持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司法强制执行情况概述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8日接到控股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平公司”)通知,因合同纠纷案,被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对康平投资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2,360,000股进行了司法拍卖。上述司法拍卖及变卖均流拍。经康平公司自查,2021年7月7日,东吴证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吴-恒丰-东惠125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向法院申请,根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裁定书》((2019)吉24执166号之三),其中3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58%,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8.45%),于2021年7月7日被司法划转其名下。

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4日、2020年9月2日、2020年10月20日、2020年11月3日、2020年12月5日、2021年2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第被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第二次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变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变卖失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康平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司法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的正式公告为准。请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