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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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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1-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1-35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和表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本次会议的通知和表决票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21年7月5日提交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2021年7月9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共计收到15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现根据董事表决意见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7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减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前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且在会议召开时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7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前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且在会议召开时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7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前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且在会议召开时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7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前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且在会议召开时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顺利进行,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4月23日)。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前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且在会议召开时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顺利进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4月23日)。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前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且在会议召开时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7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二、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1-36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和表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本次会议的通知和表决票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21年7月5日提交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2021年7月9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共计收到5 位监事的有效表决票,现根据监事表决意见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7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减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7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7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7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1-37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减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减,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调减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7,402.95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鉴于隆平生物技术(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平生物”)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同时为了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拟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减,调整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3,402.95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日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证券代码:000998 公告编号:2021-38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采取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2021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诺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1年11月30日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12,0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53,402.95万元(不考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该募集资金总额仅为估计值,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的募集资金总额为准;

4、假设公司2021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与2020年度相同,即5,509.43万元;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可能出现如下三种情形:

情形一: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20年度持平,即为6,080.86万元;

情形二:公司经营状况有所改善,2021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000.00万元;

情形三:公司经营状况显著改善,2021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000.00万元;

5、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131,697.03万股为基础,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6、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7、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股、万元、元/股

注1: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发行后);

注2: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从投入使用至募投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股东回报仍然依赖于公司现有的业务基础,由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增加,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公司即期回报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3,402.95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种子加工生产线新建项目、南繁科研示范及繁育基地项目、农作物转基因品种研发项目、绿色优质高产新品种规模化测试评价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相关说明详见公司发布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种子加工生产线新建项目、南繁科研示范及繁育基地项目、农作物转基因品种研发项目、绿色优质高产新品种规模化测试评价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有助于加快公司产业升级,提高集团化运营与管控能力,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本次发行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保持不变。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公司拟采取有效措施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快推进产业升级与一体化运作,提升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种子加工生产线新建项目、南繁科研示范及繁育基地项目、农作物转基因品种研发项目、绿色优质高产新品种规模化测试评价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落实产业升级与一体化运作发展战略,持续推出具有行业领先优势的新品种并强化推广力度,加速内部产业整合,在完善内部管控的基础上强化产业一体化协同运作,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指导原则下,稳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

(二)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确保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

(三)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制度和团队保障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同时,建设一支人岗匹配、担当敬业的高级管理团队,优化管理机制,激发核心团队的创新、创造意识。

(四)不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公司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成长和发展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上述制度的制定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分红的决策程序、机制和具体分红比例,将有效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加快推进产业升级与一体化运作,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通过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确保募集资金按照预期规范使用,促进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保障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效降低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六、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相关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的承诺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以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1-39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2020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3日。

鉴于上述有关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上述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自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均延长至2022年4月23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授权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1-40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于2021年7月9日召开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19日。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合平路638号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调减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7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减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2、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7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3、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7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4、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7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5、审议《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顺利进行,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4月23日)。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顺利进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4月23日)。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及手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2021年7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通知附件1)。

2、个人股东登记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二)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合平路638号8楼董事会办公室

2、邮编:410125

3、电话:0731-82183880

4、传真:0731-82183880

5、联系人:罗明燕、刘纤纤

(三)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权限:代表本单位/本人参加股东大会并对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委托期限: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如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受托人(签章):

委托日期: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98

2、投票简称:隆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7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股票代码:000998 股票简称:隆平高科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二次修订稿)

二〇二一年七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以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3,402.95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的资金需要,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5、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35,000,000股。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7、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8、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进一步完善了股利分配政策,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并制定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分红政策及分红情况具体内容详见本预案“第四节 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股利分配情况”。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每股收益短期内存在下降的风险,公司原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起草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且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但所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和作出的承诺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特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五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

释义

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预案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Yuan Longping High-Tech Agriculture Co.,Ltd.

统一信用代码:914300007121924698

法定代表人:毛长青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合平路618号A座518

成立日期:1999年6月30日

公司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隆平高科

股票代码:000998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合平路638号

邮政编码:410125

电话号码:0731-82183880

互联网网址:http://www.lpht.com.cn/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背景

1、种业是我国战略性、基础性产业,国家政策大力支持种业发展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是粮食安全的命脉。我国是人口大国、粮食需求大国,面临粮食消费需求刚性增长、耕地和水等资源的约束,种子作为农业产业链中科技含量最高的环节,很大程度上影响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对于促进我国农业持续发展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国务院在2012年出台的《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中明确农作物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

国务院及相关主管部门多次制定鼓励农业及种子行业发展的重大政策,支持种业发展。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切实把农业科技的重点放在良种培育上”。201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提出对具有育种能力、市场占有率较高、经营规模较大的“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给予政策扶持,提高种子行业市场准入门槛,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2020年,农业农村部推出《2020年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工作要点》,强调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夯实种业发展基础,充分发挥种业在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方面的重要作用。国家推出的一系列政策举措有利于提高种业集中度、推动企业持续研发创新,促进种业良性发展。

2、种业处于行业整合期,大型种子企业市场地位将进一步强化

我国种业市场化发展时间相对较短,行业集中度相对较低;大部分种业企业规模较小、研发投入不足、产品技术含量较低。与国外大型种业企业相比,我国企业还存在综合竞争力偏弱、商业化育种体系不健全、创新能力总体落后等问题。

为进一步提高我国种业竞争力,主管部门也在不断鼓励种子企业并购重组。2012年,国务院颁布《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2-2020)》,重点支持具有育种能力、市场占有率较高、经营规模较大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整合育种力量和资源,鼓励种子企业间的兼并重组,强强联合,实现优势互补、资源聚集,加快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2013年,国家颁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提高种子市场准入条件,鼓励种业企业拥有自己的研发能力、自有的生产经营设备、场所及营销网络,鼓励行业兼并重组。

在行业市场化发展和政策推动下,我国种业将进入重要的市场整合期,规模较小、不具备突出竞争优势的种子企业将逐步被淘汰,或被具备“育繁推一体化”经营能力并拥有自主科研能力和高端种业人才的大型种子企业收购,大型种子企业品牌、研发、人才、营销、资金等优势将更为明显,市场地位将进一步强化。

3、中国种业国际化进程加速,企业深化参与国际种业竞争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要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种业龙头企业,推动建设种业科技强国。随着我国种业的快速发展,培育种业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现代种业企业将成为行业发展的典型时代特征。近年来,以公司为代表的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种业企业开始加快进军国际种业市场,提升中国企业在世界的影响力与地位;另一方面,国家大力推动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海南)建设,打造国家热带农业科学中心,推动国际种质资源交流,服务种业研究及中国种业企业国际化。预计随着我国种业企业综合实力增强,以杂交水稻为核心的中国种业“走出去”战略将会得到加快推进。

4、以生物技术为代表的种业新技术周期即将开启

世界遗传育种研究多年前已从传统的常规育种技术进入生物技术育种阶段。科学家已从单个基因的测序转为有计划、大规模地检测基因图谱,未来世界种子产业竞争的焦点主要是生物技术,尤其是DNA(脱氧核糖核酸)标记辅助育种和基因工程。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是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而以转基因技术为代表的生物技术为对确保种业安全有着重要支撑作用。

在中国,转基因技术被列为和载人航天、大飞机等并列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之一。2013年,习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要大胆创新研究,占领转基因技术制高点”。科技部“十三五”规划明确指出:“加强作物抗虫、抗病、抗旱、抗寒基因技术研究,加大转基因棉花、玉米、大豆研发力度,推进新型抗虫棉、抗虫玉米、抗除草剂大豆等重大产品产业化”。2020年1月,农业农村部颁发了抗虫玉米、抗除草剂大豆的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具有里程碑式意义,标志着我国转基因市场的开放迈出了重要一步,也意味着以生物技术为代表的种业新技术周期即将开启。

5、种业行业景气度正逐步回升

种粮收益的变化决定了中国粮食生产的历次供给波动,随着近期库存的消化、粮食收购价格的回升,新一轮粮食周期将启动,种业行业有望逐步复苏。2021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稳定种粮农民补贴,让种粮有合理收益”,保障农民种粮积极性成为2021年“三农”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

水稻方面,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公布了2021年水稻最低收购价格,早籼稻和中晚籼稻均在上年1.22元/斤和1.28元/斤的基础之上,上调0.02元/斤,有所恢复,未来水稻面积有望企稳回升。玉米方面,2016年以来供给侧改革成效显著,玉米库存出清基本完毕,玉米价格稳步上行,玉米需求可能迎来拐点;而且2019年在发生非洲猪瘟后,猪价飞速上涨,生猪存栏逐渐恢复,将带动玉米价格回升,从而有利于玉米种子需求增长。另外,2020年许多国家草地贪夜蛾、沙漠蝗虫肆虐,造成农作物受灾严重,或将引发区域性粮食危机,叠加我国南方草地贪夜蛾、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可能加快国内新一轮粮价周期启动。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目的

1、完善公司高质量种子加工基地布局,提升产品竞争力,把握行业复苏发展机遇

为满足公司高质量种子加工需求,公司拟开展一系列生产加工基地布局。一方面,公司目前杂交水稻种子加工基地的加工、仓储能力已不能满足公司全面提升杂交水稻种子质量标准的加工需求;另一方面,公司南繁制种基地当地加工设施设备短缺,不能满足公司就地加工需求,导致公司运输成本较高、质量风险显著增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募集资金,用于分别在益阳和海南三亚建设先进的杂交水稻加工生产基地,升级公司高质量种子加工能力,确保公司杂交水稻种子质量始终优于国家标准、行业领先,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

2、进一步提升研发能力及产品领先优势,抢占新技术周期行业竞争的战略制高点

强大的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是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之一,也是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实现战略目标的基础之一。公司2018-2020三年研发投入累计超12亿元,占同期营业收入比重约12%;截至2020年末,公司通过审定及登记的水稻、玉米、蔬菜等农作物品种数量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各品类后续品种资源丰富。此外,公司持续推进国内外科研基地建设,并在第三代杂交水稻技术、转基因技术等前沿领域进行了重点布局。

种子研发具有投入大、周期长、不确定性高等特点,需要公司提前进行战略布局,加大研发投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为公司科研活动开展、高标准研发中心的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加快绿色优质高产新品种的推出,推进农作物转基因品种研发,进一步巩固公司产品及科技领先优势,抢占新技术周期背景下行业竞争的战略制高点。

3、推动公司数字化转型,提升公司管控能力及内部运营效率

2016年以来公司陆续并购了多家种业公司,随着分子公司经营主体的增多以及业务规模的扩大,集团化管控的难度增大、集团化服务能力亦面临重大挑战。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科研、生产、营销、管理、财务等领域全面升级数字化水平,构建新型的集团化管理体系,以加强内部整合、提升运营效率、降低运营风险、优化投入产出,同时增强公司研发、营销能力。

4、补充营运及偿债资金需求,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近年来,公司业务持续发展。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仅依靠内部经营积累和外部银行贷款已经较难满足业务持续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截至2020年末,隆平高科资产负债率为54.60%,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平均水平37.4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能有效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此外,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总额和资产净额将有较大幅度提高,资产结构将更加稳健,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提高融资空间和抗风险能力,增强盈利能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一)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公司本次发行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文件中披露。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35,000,000股。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六)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3,402.95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的资金需要,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八)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面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投资者,采用竞价方式发行。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公司股本总额为131,697.03万股,其中中信农业、中信兴业和信农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9.96%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中信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13,500.00万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中信农业、中信兴业和信农投资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18.11%,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中信集团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程序

(一)已履行完毕的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以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二)尚需履行的程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后,公司将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3,402.95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的资金需要,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种子加工生产线新建项目

1、项目概况

公司拟在益阳市建设杂交水稻种子生产线、种子仓库及辅助工程设施,项目建成后将年加工、贮藏杂交水稻种子4万吨。本项目实施主体为隆平高科。

(1)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拟投资总额41,492.87万元,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40,50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实施周期

本项目实施周期为24个月,自2020年7月起至2022年6月。

2、项目必要性

(下转6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