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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1-07-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1-031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证券代码:002108,证券简称:沧州明珠)2021年07月07日、2021年07月08日及2021年07月0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以问询方式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1年04月23日披露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21),报告中公司对2021年上半年经营业绩进行了预计:预计2021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692.18万元至24,830.6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140%。

上述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目前,公司2021年上半年实际经营业绩情况与在《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的相关数据不存在较大差异。公司2021年半年度业绩情况以公司将于2021年08月26日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准。公司未公开的业绩信息不存在向第三方提供的情况。

3、公司于2021年05月19日披露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亿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公司投资6.2亿元建设年产2亿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1年06月30日披露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公司拟投资4.45亿元建设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BOPA薄膜)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故BOPA薄膜投资扩产项目可能面临股东大会审议不能通过的风险。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及财务风险加大的风险;也存在项目建设进度、完工达产时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加强风险管理措施,积极防范和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4、公司股票于2021年07月07日、2021年07月08日及2021年07月0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鉴于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