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现金管理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
●委托现金管理金额:共计人民币22,000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197期L款
●产品期限:为169天、168天、106天、105天、169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见公司2021年6月5日披露的《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00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28.09万股,发行价格为31.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8,775.2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325.6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449.64万元。2021年4月27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609号”《验资报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三)本次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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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现金管理产品机构、现金管理产品品种,明确现金管理产品金额、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进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关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合同主要条款
1、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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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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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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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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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197期L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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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说明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为保本保最低收益型产品及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产品期限分别为169天、168天、106天、105天、169天,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本次委托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现金管理受托方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有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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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委托理财金额2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73.23%。上述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未包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528.09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净额72,449.64万元。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结构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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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59 证券简称:倍加洁 公告编号:2021-039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7月12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文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增加经营范围,增加食品经营;食品生产(具体以工商审核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倍加洁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7月28日召集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59 证券简称:倍加洁 公告编号:2021-040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增加经营范围,增加食品经营;食品生产等(具体以工商审核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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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改后的《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予以披露,现行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59 证券简称:倍加洁 公告编号:2021-041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7月2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7月28日
至2021年7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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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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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1年7月26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邮件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人:龚涛
2、联系电话:0514-87497666
3、传真电话:0514-87276903
4、邮箱:gongt@oralstar.com
5、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杭集工业园 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7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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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080 证券简称:浙江自然 公告编号:2021-019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8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7月5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会议于2021年7月12日在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5楼2号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本次会议提交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海南海汽康达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辞职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0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符人恩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符人恩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符人恩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公司董事会指定公司副总经理林顺雄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符人恩先生在担任公司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敬业,对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符人恩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9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公司的名称: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永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驰新能源”)拟与海南康盛达贸易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盛达”)共同投资设立海南海汽康达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海汽康达”)。
● 投资金额:海汽康达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永驰新能源出资2550万元人民币,持有海汽康达51%股权;康盛达出资2450万元人民币,持有海汽康达49%股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合资公司尚未设立,该合资公司的名称、注册地、经营范围等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 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能否通过相关核准以及最终通过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此外,海汽康达设立后,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更好的促进公司传统业务转型升级,全面拓展汽车后服务市场业务,融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结合公司当前汽车后服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永驰新能源拟与康盛达共同出资设立海南海汽康达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海汽康达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永驰新能源出资2550万元人民币,持有海汽康达51%股权;康盛达出资2450万元人民币,持有海汽康达49%股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7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海南海汽康达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南康盛达贸易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TUK5R36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日期:2021年1月20日
5.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李秀英
7.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东路69号省工人疗养院内滨江温泉花园1号楼(怡景居)A单元十一层1103号房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食品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汽车零配件批发;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充电桩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智能港口装卸设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数控机床销售;化妆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光学仪器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音响设备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橡胶制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电工器材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玩具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批发;家用电器销售;汽车租赁;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粮油仓储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采购代理服务;物业管理;住房租赁;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房地产经纪;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从事内地与港澳间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股权结构:拉萨康达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占95%股权;李秀英占5%股权。
10.关联关系说明:康盛达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海南海汽康达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批复为准)。
(二)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三)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四)股权结构:永驰新能源占51%股权;康盛达占49%股权。
(五)出资方式:自有资金出资。
(六)经营范围:汽车销售;汽车维修;汽车进口业务;汽车零配件贸易业务;汽车租赁;网约车业务;新能源汽车的销售及推广等业务(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公司的经营范围以最终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四、永驰新能源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南永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MA5T7LTK62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4日
5.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陈春雄
7.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街道海口市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6楼
8.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二手车销售,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及技术咨询,汽车零配件销售,汽车租赁,充电桩设备及系统建设,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箱式移动电池储能电站建设及运营,太阳能发电站开发建设及运营,风力发电站开发建设及运营,节能环保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10.关联关系说明:康盛达与永驰新能源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有利于公司开拓新市场及升级转型,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力。从长远来看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战略要求。
(二)本次对外投资拟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项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能否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受到因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所带来的风险,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七、备查文件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1年7月12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282人,实际出席持有人282人,代表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9,694,276份,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立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机构。管理委员会由 5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19,694,276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董庆、夏文涛、徐敏、徐太宝、刘雷为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上述委员中,董庆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其他委员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19,694,276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同日,公司召开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庆先生为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授权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 开立并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3)代表全体持有人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5)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6)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持有人份额变动等;
(7)经持有人会议授权向董事会提出增加持有人的建议;
(8)决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9)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10)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行使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届满后出售公司股票进行变现,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将员工持股计划的闲置资金投资于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仅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
(11)决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项外的特殊事项;
(12)代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签署相关文件;
(13)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决定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
(14)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负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和财产分配;
(15)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6)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9,694,276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2日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01 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 华新B股 公告编号:2021-032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债券代码:124008 债券简称:辉隆定转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7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426号华新大厦B座2楼贵宾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徐永模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所采取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股份登记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Geraldine Picaud、陈婷慧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叶家兴,副总裁、财务总监陈骞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菁女士、梅梦元女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