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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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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1-045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7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号大街199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半数以上董事推举,公司董事吴能云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2人,董事长王敏文委托董事吴能云进行表决,董事陈平人、刘晓健、蔡晓虹、余学功、宋寒斌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陈卫忠、郑蓉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吴能云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咸春雷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审议通过;本次会议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余雷、李嘉言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1-046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7月12日(星期一)下午一时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号大街199号公司办公楼二楼行政会议室以现场、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敏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1、提名王敏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提名陈平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提名吴能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提名王昱哲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1、提名宋寒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提名张旭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提名李东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9)。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7 月 12 日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1-046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7月31日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简历附后):

(一)提名王敏文先生、陈平人先生、吴能云先生、王昱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提名宋寒斌先生、张旭明先生、李东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李东升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 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不得担任公司董事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和独立性。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2021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任德孝先生、林森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上述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2日

附: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敏文,男,196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职称。1988年至2001年历任申能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助理、策划部副经理、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2000年至2006年任申能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05年至2007年任申能集团副总经理;2007年至2009年任立立电子董事;2010年至今任立昂微董事长。现任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时担任浙江金瑞泓、立昂东芯、金瑞泓微电子董事长,立昂半导体执行董事,仙鹤控股董事长,上海金立方董事长,上海雪拉同董事长,上海道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浙江金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陈平人,男,1955年11月出生,中国台湾省籍,硕士研究生学历。2002年至2006年任上海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至2011年任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至今任浙江金瑞泓总经理;2015年至今任立昂微董事。现任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浙江金瑞泓总经理。

吴能云,男,196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1988年至1998年任杭州铁路分局会计师;1998年至1999年任杭州铁路艮山门站总会计师;1999年至2006年任萧甬铁路有限公司总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6年至2010年任立立电子财务总监;2010年至今任浙江金瑞泓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5年至今任立昂微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浙江金瑞泓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立昂东芯董事,金瑞泓微电子董事。

王昱哲,男,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历任德国夏特集团有限公司装饰纸市场研究员,浙江仙鹤特种纸有限公司销售部业务经理。现任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外贸部部长。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宋寒斌,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90年至1993年任杭州铁路分局会计师;1993年至1998年任浙江华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1998年至2011年任浙江五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董事、董事长;2012年起任浙江普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浙江普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4月起担任晨辉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3月起任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张旭明,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高级会计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0年7月至1993年6月,历任机械电子工业部计算机与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干部、经济体制改革与运行司干部;1993年6月至1994年7月,任香港兴华半导体工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1994年7月至1995年7月,任中晨电子实业发展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财务部经理;1995年7月至2001年9月,历任中华通信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总经理;2001年9月至2002年9月,任信息产业部财务司副司长;2002年9月至2006年1月,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信息产业部算机与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主任;2006年1月至2008年5月任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2008年5月至2009年4月,任观印象艺术发展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2009年4月至2011年5月,任河北精英动漫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1年5月至2015年12月,任北京爱农驿站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2016年1月至今,任北京鸿山泰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东升,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2年起任浙江大学教师,现任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任德孝,男,196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副研究员,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浙江省东阳市第三高级中学教师、中层干部、副校长,现任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人事副总监兼行政人事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浙江金瑞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林森,男,199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9月至2017年10月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2017年11月至今任宁波东海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1-049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8月2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号大街199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2日

至2021年8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7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需按照以下方式准备相应材料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须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

(2)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请务必提供股东姓名、股票账户、有效联系地址、有效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票账户的复印件,在信封或传真上注明“立昂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2、登记时间:2021年7月30日(9:00-16:00)。

3、登记地点: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委托代表请务必提供相关证明身份的原件到场。

3、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号大街199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能云、任德孝

联系电话:0571-86597238

传真:0571-86729010

邮编:310018

特别提醒: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仍在持续,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参加现场会的,请务必保持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于参会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1-050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981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要求组织相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将反馈意见的回复及时披露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7 月 12 日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1-047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7月12日(星期一)上午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号大街199号公司办公楼二楼行政会议室以现场、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卫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1、提名任德孝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提名林森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 7 月 12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联诚转债”将于2021年7月17日按面值支付第一年利息,每10张“联诚转债”(面值1,000元)利息为5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1年7月16日

3、除息日:2021年7月19日

4、付息日:2021年7月19日

5、“联诚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年2.2%、第六年2.5%。

6、“联诚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16日,凡在2021年7月16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1年7月16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1年7月17日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诚精密”)于2020年7月17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联诚转债”,债券代码:128120),根据公司“联诚转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的有关条款的规定,在“联诚转债”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联诚转债”2020年7月17日至2021年7月16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联诚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中文简称:联诚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8120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2.60亿元(260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2.60亿元(260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0年8月17日

6、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0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16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即自2021年1月25日至 2026年7月16日

8、债券利率:“联诚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年2.2%、第六年2.5%。

9、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本次付息是“联诚转债”第一年付息,期间为2020年7月17日至2021年7月16日,票面利率为0.5%。

(2)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3)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负担。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10、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元强先生为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股票质押担保和保证担保,目前只质押了郭元强先生直接持股的部分股份,担保范围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100%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13、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出具的《2020年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1】跟踪第【59】号01)》,中证鹏元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付息是“联诚转债”第一年付息,期间为2020年7月17日至2021年7月16日,票面利率为0.5%。本次付息每10张“联诚转债”(面值1,000元)利息为5元(含税)。对于持有“联诚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元;对于持有“联诚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暂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元;对于持有“联诚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元,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1、债权登记日:2021年7月16日(星期五)

2、除息日:2021年7月19日(星期一)

3、付息日:2021年7月19日(星期一)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1年7月16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联诚转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经济开发区北环城路6号

咨询联系人:宋志强、刘玉伦

咨询电话:0537-3956829、0537-3956905

传真:0537-3956801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21-049 债券代码:128120 债券简称:联诚转债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付息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公告编号:2021-027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7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办公楼四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李峰董事长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

3、王洪云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为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共1项,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票数1,458,352,191股,实际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31,009,869股。根据公司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和上交所信息公司统计的网络表决结果,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水泉、梁慧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21-028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一化工》(2020年修订)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公司2021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量、消耗量及价格变动情况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季度没有发生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所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纽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威集团”)的通知,纽威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补充质押的具体情况

2021年7月9日,纽威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5%)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本次股票质押是对纽威集团2020年11月19日及2020年12月7日办理的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方式融资业务的补充质押(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本公司临2020-112号、临2020-115号公告),本次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相关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二、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纽威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98,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15%;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通泰(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8,873,6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2%;纽威集团累计质押股份202,550,000股,占其直接持股总数的50.81%,占其全部持股总数的39.91%,占公司总股本的27.01%。

三、股份质押的目的

本次质押主要用于对前次股票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四、资金偿还能力

纽威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纽威集团未来拟通过股票分红、经营收入及投资收益等按时偿还质押借款,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本次补质押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

五、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质押为进一步降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预警线和平仓线,整体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本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出现平仓风险,纽威集团将继续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等措施应对,并及时通知公司。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7月13日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60 证券简称:联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99 证券简称:纽威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6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理财产品名称:建行浙江分行定制型单位结构性存款 2021年第 159期

● 本次赎回金额:5,000万元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情况

2021年3月3日,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在12个月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为前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联德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2021年4月9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建行浙江分行定制型单位结构性存款 2021年第 159期”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联德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2021年7月9日公司已到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5,000万元,实际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49.86万元。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① 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为2020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数据。

② 实际收益中除上述赎回产品产生的收益外,其余收益(91.57万元)为其它募集资金理财项目的月结收益产生。

特此公告。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