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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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1-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股份 编号:临2021-07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所处的诉讼阶段:重审一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及的金额:人民币7,943.28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相关诉讼请求,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一、诉讼基本情况

关于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三普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普药业”)股东出资纠纷一案,自2016年立案后经过多次诉讼审理,2019年1月,公司收到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三普药业对公司除移交相关竣工图纸以外的其他诉讼请求。2019年3月,公司收到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应诉通知书》,三普药业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第二项,并改判公司补足三普药业增资不实的资产差额3,758.20万元、公司赔偿三普药业因增资资产存在瑕疵所造成的损失129.73万元、增资资产存在重大缺陷产生的修复费用2,993.73万元。

2019年6月,公司收到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9)青民终89号],裁定撤销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并发回重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11月、2017年9月、2018年1月、2019年1月、2019年4月、2019年6月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164)、《关于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99、2017-105、2018-008、2019-002、2019-050、2019-088)。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9)青01民初373号],判决如下:

1、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三普药业移交相关竣工图纸;

2、驳回三普药业对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由三普药业负担27.01万元,公司负担11.58万元。鉴定费68.20万元,由三普药业负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法院依法驳回三普药业相关诉讼请求,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