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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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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营业收入简报

2021-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青岛高科技工业园支行营业部

● 理财产品名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3,700.00万元

● 委托理财期限:

2021年7月12日一2021年9月14日(产品代码CSDVY202105393)

2021年7月12日一2021年9月13日(产品代码CSDVY202105394)

● 履行的审议程序: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除上述调整外,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确定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包括但不限于循环滚动使用方式、投资品种、实施方式等。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及实际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61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66.7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19元,共计募集资金394,016,73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440,291.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37110002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备注: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单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蔚蓝生物集团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457.2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及实际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87号)核准,公司本次可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5,393,600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25,393,6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69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84.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045,283.04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5,954,700.9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371C000163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9日与中国银行青岛高科技工业园支行营业部签署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机构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1、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105393】(机构客户)

2、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105394】(机构客户)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条款

1、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105393】(机构客户)

2、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105394】(机构客户)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产品募集资金由中国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募集的本金部分纳入中国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费的缴纳范围。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投资于汇率、利率、商品、指数等衍生产品市场,产品最终表现与衍生产品挂钩。投资期内,中国银行按收益法对本结构性存款内嵌期权价格进行估值。

(三)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人民币3,700.00万元,该产品为保本保最低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国银行青岛高科技工业园支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股票代码:601988),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支付总额3,7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27.77%,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理财产品属于保本保最低收益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六、决策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除上述调整外,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确定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包括但不限于循环滚动使用方式、投资品种、实施方式等。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理财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05339 证券简称:南侨食品 编号:临 2021-020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营业收入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间接控股股东南侨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侨投控”)为台湾地区上市公司,南侨投控需按照台湾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披露每月营业收入数据。为使A股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本公司亦同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本公司营业收入。

本简报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阅,最终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 2021 年 6 月合并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23,540.63 万元,同比增加 31.19 %。

特此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3 日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益基金会完成民政登记并取得登记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86 证券简称:元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益基金会完成民政登记并取得登记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元祖公益基金会的议案》。为更好践行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提高公司公益慈善事业的规范程度和效率,继续提升公司品牌的影响力,公司拟出资设立元祖公益基金会,主要从事资助贫困儿童和孤儿、赈灾助残等公益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发布的《元祖股份关于设立元祖公益基金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近日,该基金会已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上海市民政局核发的登记证书,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市元祖公益基金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310000MJ4954636Q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嘉松中路6088号1幢3层303室

法定代表人:沈连英

注册资金:贰佰万元

业务主管单位:上海市民政局

业务范围:资助贫困儿童,改善其生活条件。(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特此公告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1-034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07-12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副董事长聂水斌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长赵盛宇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钱智龙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议案1、2、3,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詹程、杨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1-035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并于2021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针对《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告之日前六个月(即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6月25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结果。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经核查,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未获知公司拟进行股权激励的信息,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是基于对二级市场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以上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

经核查,在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审核通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7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1年第72次工作会议对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通过。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取得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1-034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0079 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监管机构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沈明任职资格的批复》(浙银保监复[2021]492号)。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已核准沈明先生的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沈明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2021年5月1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2日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公告

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 上海临港 编号:临2021-042号

900928 临港B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发行了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融资券”),本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2.95%,期限为126天,到期兑付日期为2021年7月9日。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3月9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5号)。

2021年7月9日,公司完成了本期融资券的兑付工作,兑付本息合计人民币1,010,183,561.64元。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1-055

债券代码:155731 债券简称:19北新能

债券代码:155793 债券简称:19新能02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2021年06月份产销快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2021年06月份产销快报如下:

备注:

1、本表为产销快报数据,具体数据以定期报告数据为准。

2、销量中包含部分由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由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销售的合作车型。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研发生产出共聚硅PC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1-36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研发生产出共聚硅PC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聚硅PC产品,于近日一次投料试车成功。

共聚硅PC是高端PC产品,发展空间广阔,市场潜力巨大。该产品的成功产出,使公司成为国内第一家连续生产法生产共聚硅PC的企业,填补了该领域国内空白,标志着公司已经占据了PC技术制高点,极大地增强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形成了新的利润增长点。

未来的市场变化存在不确定性,未来可能存在产品销售价格波动、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盈利预测与未来实际经营存在差异的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3006 证券简称:百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注: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

公司坚持既定发展战略,聚焦主业,精耕核心优势区域,积极开拓电商和其他新兴渠道,有序全国拓展。报告期内,中高端自由点卫生巾产品的销售额和销量保持较快增长,公司盈利能力增强。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计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内容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21日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或“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1)(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公司拟定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原披露公告中有部分内容需予以更正。现对“二、会议审议事项”及“附件1 授权委托书”中“累计投票议案”序号为3.00 的子议案名称进行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1、更正前

2、更正后

三、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2021年7月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其他事项不变。

四、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7月21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800号创新产业园D3楼一楼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7月21日

至2021年7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7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1-052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1-061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