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司法拍卖进展暨实际控制人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21-041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司法拍卖进展暨实际控制人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执行司法裁定,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东阳市东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科数字”),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东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东阳市国资办”)。
●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该事项未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一、司法拍卖进展情况
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28日10时至2021年6月29日11时07分止在东阳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持有的公司21,805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东科数字在本次公开竞价中胜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临2021-036)。2021年7月12日,公司获悉东科数字收到东阳市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2021)浙0783执2961号之二】,相关内容如下:
一、被执行人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广厦(证券代码:600052)21,805万股无限售流通股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东阳市东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MA2M5XYP9B)所有。上述财产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东阳市东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时起转移。
二、买受人东阳市东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知,上述股权过户手续已于2021年7月12日办理完毕。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为东科数字通过执行司法裁定的方式取得上市公司21,805万股无限售流通股。
(一)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前后,东科数字、广厦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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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分别为广厦控股、楼忠福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分别为东科数字、东阳市国资办。
(二)东科数字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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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权及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前,公司的主要股权及控制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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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后,公司的主要股权及控制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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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广厦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东科数字正在编制《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在收到相应文件之后尽快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相关股权变动情况,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21-042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7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7月12日15时30分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由赵云池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前换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拟提前换届,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核,同意提名蒋旭峰先生、赵云池先生、吴翔先生、张康乐先生、娄松先生、陈艳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分项表决结果:
2.01选举蒋旭峰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选举赵云池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3选举吴翔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4选举张康乐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5选举娄松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6选举陈艳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拟提前换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核,同意陈高才先生、武鑫先生、刘俐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报送监管部门审核,经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分项表决结果:
3.01选举陈高才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2选举武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3选举刘俐君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参考其他上市公司的董事报酬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董事工作业务量,同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10万元人民币(含税),非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6万元人民币(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涉及独立董事意见的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蒋旭峰:男,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9年1月至2006年10月,在横店集团电子陶瓷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质检科长、车间主任等职务;2006年10月起,历任东阳市南马镇政府团委书记、防军分中心副主任、东阳市经贸局技术进步科科长、行政审批科科长、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技术进步(行政审批)科科长、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委员、办公室(法制科)主任,东阳市城东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挂职)等职务,现任东阳市巍山镇党委副书记。蒋旭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赵云池:男,1979年出生,浙江大学电子工程专业学士,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全日制MBA,获硕士学位。2002年9月至2005年8月,任浙江天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市场经理。2007年3月至2017年2月,先后任上海凯龙瑞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苏州集汇投资管理中心和杭州金投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专员、投资总监等职位。2017年2月至2021年4月为浙江小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21年1月起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目前赵云池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责。赵云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吴翔:男,1982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先后在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浙青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等职务。2019年进入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现任广厦控股副总裁,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吴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张康乐:男,1990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建设银行东阳市支行柜员,现任东阳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职工监事、东阳市东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张康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娄松:男,1990年出生,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获硕士学位。2017年3月至2021年6月历任浙江小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高级投资经理、东阳东控聚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为东阳市东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娄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陈艳:女,1992年出生,中共党员,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工程硕士,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税务师等证书。2017年4月至2018年7月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2018年8月至2021年5月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项目经理。2021年5月起任公司财务负责人。陈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高才:男,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2007年在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获管理学博士学位,2008年-2010年,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流动站博士后,2010年-2021年6月任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会计系主任等职务,现任职安徽大学商学院。陈高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武鑫:男,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浙江大学经济学博士,浙江省151培养人才。2014年至今历任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师、国际金融系主任,现任浙江财经大学副教授、中国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宁波华平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刘俐君:男,1982年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学士。2007年6月至2008年12月,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律师;2009年1月至2013年9月,任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年10月至今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浙江晨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俐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21-043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7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7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提前换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会拟提前换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提名,推荐张彦周先生、蒋磊磊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分项表决结果:
2.01选举张彦周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选举蒋磊磊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参考其他上市公司的监事报酬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监事工作业务量,拟定第十一届监事会每位监事的年度津贴为5万元人民币(含税)。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
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彦周:男,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浙江大学法律硕士,持有律师执业证。曾先后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及浙江麦格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合伙人。2019年1月至今,在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负责客户所需求的资本市场方面的法律事务工作。张彦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蒋磊磊:男,1992年出生,上海交通大学学士,香港中文大学理学硕士。2015年至2017年就职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至今任浙江小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兼任东阳东控聚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经理职务。蒋磊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21-044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原定任期至2023年12月1日届满。因公司原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持有公司21,805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过户至东阳市东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科数字”),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司法拍卖进展暨实际控制人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临2021-041)。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东科数字。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现决定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提前换届选举。
2021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十届董事会提前换届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提前换届的议案》、《关于第十一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尚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候选人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蒋旭峰先生、赵云池先生、吴翔先生、张康乐先生、娄松先生、陈艳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高才先生、武鑫先生、刘俐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1名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张彦周先生、蒋磊磊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其他说明
1、上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上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非职工监事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3、为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十一届董事、监事就任前,原董事、监事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董事、监事职务,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对第十届全体董事、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2021-045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7月28日 14点4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7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21年7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具体内容已于2021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00、6.00、7.0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21年7月27日(上午9:00到下午3: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景昙路9号西子国际A座14楼
邮 编:310005
电 话:0571-87974176
传 真:0571-85125355
联 系 人:黄霖翔、黄琦琦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7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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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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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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