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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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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结果暨减持计划到期的公告

2021-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65 证券简称:科信技术 公告编号:2021-052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结果暨减持计划到期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云南众恒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0-110),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云南众恒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恒兴”)计划在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7月10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3,382,57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63%)。

近日,公司收到众恒兴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7月10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到期。众恒兴在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7月10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33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16%)。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累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1)表中若出现股数或比例的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表中数据为截至2021年7月9日的股东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上述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期限、减持股份数量未违反此前披露的减持期限、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

3、众恒兴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股东众恒兴承诺:“在锁定期满之后,众恒兴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情况如下:①减持方式:在众恒兴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众恒兴减持所持发行人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②减持价格:众恒兴所持本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③减持比例:在众恒兴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众恒兴进行减持,则每年减持发行人的股份数量不超过众恒兴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25%。”

众恒兴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4、众恒兴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完毕后,众恒兴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4,550,29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00%;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截至2021年7月10日,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