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ST易见 公告编号:2021-068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见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7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8人,实参会董事8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经营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云南工投君阳投资有限公司拟提名:李雪宇(简历附后)、金祥慧(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需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经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拟聘任罗昌垚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聘任杨文军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罗昌垚女士及杨文军先生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秘资格证,符合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要求。
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内部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李雪宇先生简历
李雪宇,中国籍,男,1971年10月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云南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研究会副主任,一级律师(正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云南凝杰鼎济律师事务所主任、执行合伙人,曾担任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人。
二、金祥慧女士简历
金祥慧,中国籍,女,1982年8月生,中共党员,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曾任多家上市公司证券部负责人,参与编写多本上市公司证券管理、合规书籍。
三、罗昌垚女士简历
罗昌垚,中国籍,女,1992年3月生,注册金融风险管理师,英国利物浦大学国际商务理学硕士。历任易见股份风险控制与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四、杨文军先生简历
杨文军,中国籍,男,1983年9月生,中南民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学历,历任东吴证券昆明营业部综合金融部经理,云南海潮集团听牧肉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云南耀邦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智慧能源事业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ST易见 公告编号:2021-069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罗昌垚女士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聘任罗昌垚女士为董事会秘书;聘任杨文军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罗昌垚女士及杨文军先生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聘任的董事会秘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
一、罗昌垚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西路688号润城一区15栋易见大厦11楼
电话:0871-65650056
传真:0871-65739748-1050
电子邮箱:changyao.luo@easy-visible.com
二、杨文军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西路688号润城一区15栋易见大厦11楼
电话: 0871-65739748-1007
传真:0871-65739748-1050
电子邮箱:wenjun.yang@easy-visible.com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ST易见 公告编号:2021-070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部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见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为适应公司战略布局及经营发展的需求,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将原有的十个部门合并调整为六个部门。将可信仓库技术服务部、信息技术部合并为科技与数字产业部,主要负责指导科技板块业务,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重点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以及公司内部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将计划财务部与资金结算部合并为财务资金部;将风险控制与法律事务部和审计部合并为法务与审计部;原董事会办公室、综合管理部维持不变。通过部门优化调整,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责,完善内控体系、提升管理效率。
二、新设立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战略与投资部、资产与产权部四个部门。新设部门旨在加强党的领导和作风建设,提升战略指引,健全资产与产权管理,支持公司健康发展。
调整后公司本部共设党群工作部、董事会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综合管理部、经营管理部、科技与数字产业部、财务资金部、战略与投资部、资产与产权部、法务与审计部十个部门(详见附后组织机构图)。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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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ST易见 公告编号:2021-071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30日
3.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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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云南工投君阳投资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1年7月6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18%股份的股东云南工投君阳投资有限公司,在2021年7月12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1年7月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7月30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西路688号易见大厦公司15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7月30日
至2021年7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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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8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9-10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和报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5、7、8、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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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