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1-030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相关股东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李明智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海汇财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3,608,017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14.83%减少至13.61%。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3月20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股东李明智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海汇财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汇财富”)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4,999,92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2021年7月12日,公司收到股东李明智及其一致行动人海汇财富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达到1%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减持期。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