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优质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
(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
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7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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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7月14日当天东方红优质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暂停300万元以上(不含300万元)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所有销售机构于2021年7月14日当天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单日累计金额300万元以上(不含300万元)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申请,即,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300万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若存在单笔金额超过300万元的申请,则对该笔申请不超过300万元(含300万元)的部分予以确认,其余申请(若有)不予确认;若单笔金额均未超过300万元,则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300万元限额(含300万元)的申请给予确认,其余不予确认。
(2)本基金自2021年7月15日起(含)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届时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3)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公司网站:www.dfham.com 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咨询。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3日
东方红优质甄选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7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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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若每季度末每10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大于等于0.01元,则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60%,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在本基金认购份额的锁定持有期内,收益分配方式仅现金分红一种方式;在本基金认购份额的锁定持有期结束后,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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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
(2)本基金认购份额处于锁定持有期内,本次收益分配方式仅为现金分红一种方式。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再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另行刊登相关公告决定是否予以分红或变更分红方案,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4)咨询方式
a.登陆公司网站:www.dfham.com;
b.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3日
东方红优质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
(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
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7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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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7月12日(含)至2021年7月13日(含)东方红优质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暂停300万元以上(不含300万元)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所有销售机构自2021年7月12日(含)至2021年7月13日(含)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单日累计金额300万元以上(不含300万元)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申请,即,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300万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若存在单笔金额超过300万元的申请,则对该笔申请不超过300万元(含300万元)的部分予以确认,其余申请(若有)不予确认;若单笔金额均未超过300万元,则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300万元限额(含300万元)的申请给予确认,其余不予确认。
(2)本基金自2021年7月14日起(含)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届时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3)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公司网站:www.dfham.com 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咨询。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2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网上直销
平台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在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如下:
一、优惠活动时间
自2021年7月16日15:00(含)-2021年7月30日15:00(不含),15:00及15:00以后的申购申请按下一交易日的基金净值计算。
二、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适用优惠费率的基金范围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申购下述列表中的基金时,优惠费率按照招募说明书中约定的原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的10%执行,如原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的,按照原固定费用执行,不再参与本次费率优惠活动。个人投资者通过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D类份额(东方红货币D,代码007865)赎回转购(含定期定额赎回转购)为下述列表中的基金时,若原申购费率不为零,按照原申购费率的1%执行。如原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的,按照原申购费用执行,不再参与本次费率优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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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提示
1.2021年7月30日15:00(含)起,上述费率优惠活动不再执行,恢复至本次公告费率优惠活动前的相关业务规则,届时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一定保证产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欲了解参加本次优惠活动的上述基金产品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3.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客服电话或登录相关网址进行咨询:
(1)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dfham.com
(2)客服电话:4009200808。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