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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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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1-078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7月12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8楼会议室)。本次会议于2021年7月9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到会8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谷晓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的议案》。

本次相关报告的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更正事项。公司应进一步提升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1-079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7月12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8楼会议室)。本次会议于2021年7月9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俊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相关错误信息进行更正。上述信息错误虽未对公司2020年度及202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造成重大影响,但给投资者阅读定期报告带来了不便。董事会及管理层应加强内部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公告编号:2021-080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

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经事后核查发现上述报告部分内容有误,现予以更正,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一、 2020年年度报告更正情况

(一)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更正前:

更正后:

(二)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更正前:

更正后:

(三)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与成本”之“(5)营业成本构成”:

更正前:

更正后:

(四)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与成本”之“(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更正前: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更正后: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五)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主营业务收入”之“3、费用”部分数据有误,对2020年度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单位:元

更正后:

单位:元

(六)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主营业务分析”之“5、现金流”:

更正前: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95,935,317.22元,同比减少118.94%,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减少所致。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8,294,115,059.73元,同比增加114.80%,主要系本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7,350,772,706.03元,同比减少116.68%,主要系本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增加所致。

更正后: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418,032,754.52元,同比减少788.79%,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减少所致。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8,260,140,992.02元,同比增加114.59%,主要系本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7,110,424,774.76元,同比减少111.19%,主要系本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增加所致。

(七)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三、非主营业务分析”部分数据有误,对2020年度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单位:元

更正后:

单位:元

(八)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之“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部分数据有误,对2020年度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单位:元

更正后:

单位:元

(九)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之“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部分数据有误,对2020年度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单位:元

更正后:

单位:元

(十)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部分数据有误,对2020年度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更正后: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十一) “第五节重要事项”之“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情况”部分数据有误,对2020年度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更正后: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十二) “第五节重要事项”之“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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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13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