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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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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2021-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1-060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减持计划披露日,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572,544,025股。股东泰怡凱電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怡凱”)持有公司10,279,61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80%,上述股份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19年5月2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收到持股5%以下的股东泰怡凱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拟减持部分公司股份。

泰怡凱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10,279,616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80%。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725,44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0,279,616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80%。

本次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且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泰怡凱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在遵守本次发行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单位将现已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发行人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单位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总数的30%,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3)若拟减持发行人股票,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且该等减持将于减持计划公告后6个月内通过相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本单位减持发行人股份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的收入将全部归公司所有,在获得该收入的五日内将该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4)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单位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是由于泰怡凱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泰怡凱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1-061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共计266,225股,共涉及股权激励对象20名,回购价款总计人民币3,973,559.00元。回购所需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公司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张卫明、陈星等15名员工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周杨华先生因被提名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上述人员对应的已授予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05,425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的价格为13.90元/股;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刘洋、潘林春等9名员工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对应的已授予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60,80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的价格为20.58元/股。按照上述回购价格计算,本次2019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总股数为266,225股,回购资金总额为4,106,671.50元,上述回购款将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2、鉴于本次限制性回购注销尚需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办理时间较长,而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已经提出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现金分红5元,不转增不送股)。如本次限制性股票注销回购完成前,公司已实施完毕上述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上述人员享有了2020年度现金分红派息,则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在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同意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上述2019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6名(包括被提名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的周杨华先生)本次被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205,425股,回购价格调整为13.40元/股;2019年预留授予激励对象9名本次被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60,800股,回购价格调整为20.08元/股。本次股份回购注销的回购款总额调整为3,973,559.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2021年4月24日,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自2021年4月24日起45天内,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且激励对象在离职前应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和“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张卫明、陈星等15名员工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周杨华先生因被选举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监事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上述人员对应的已授予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05,425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的价格为13.40元/股;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刘洋、潘林春等9名员工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对应的已授予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60,80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的价格为20.08元/股。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共计266,225股,共涉及股权激励对象20名,回购价款总计人民币3,973,559.00元。回购所需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20名,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66,225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2019年限制性股票为3,959,3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3255069),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了上述2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66,225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该部分股份于2021年7月16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72,544,025股变更为572,277,800股,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

三、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72,544,025股变更为572,277,8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72,544,025元变更为人民币572,277,800元。具体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就本次回购注销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

六、上网公告附件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