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泰星元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泰星元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泰星元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07月19日起对旗下中泰星元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2940),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现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设C类基金份额及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增设C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原有份额将转为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6567),届时本基金将分设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为C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目前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将登记为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C类基金份额不可互相转换。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申购费不列入基金财产。投资人可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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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在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无误后,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代收后再按照相关协议支付给各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3、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或等于30日但少于90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或等于90日但少于180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或等于180日但少于360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或等于360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不收取赎回费。赎回费中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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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注册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二、相关业务安排
1、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暂时只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销售,今后若调整或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以本公司网站列示为准。
3、本基金每笔申购的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任一类基金份额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柜台有该类别基金份额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含申购费);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份额时,每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含申购费)。
4、本基金本次法律文件修订主要内容包括:增加基金份额分类相关条款,并根据最新颁布或修订的法规对法律文件其他相关条款进行调整。
三、重要提示
1、本次法律文件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适当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内容自2021年07月19日起生效。
2、投资者可自2021年07月19日起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
3、自2021年07月19日起每个开放日的次日,本公司将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4、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ztzqzg.com/)查阅修订、更新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或拨打客服热线400-821-0808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只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请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附件:《中泰星元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中泰星元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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