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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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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股份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进行调整的公告

2021-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1-038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股份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2.51元/股调整为7.51元/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股份数量由973.25万股调整为1,362.55万股。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徐宇舟先生于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7月22日就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2、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16日,公司内部网站上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7月17日出具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年7月2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20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5、2020年9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首次授予1,007.25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9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01,000,000股变更为411,072,500股。

6、2020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陈伟和刘红生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1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21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1 年2月5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411,072,500股变更为410,862,500股。

7、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章明顺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3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2.51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13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1 年6月18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410,862,50股变更为410,732,500股。

8、2021年7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2.51元/股调整为7.51元/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股份数量由973.25万股调整为1,362.55万股。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份数量调整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41,073.25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8日。

1、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根据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派息时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时调整方法如下: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根据上述公式,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应调整为:

P=(P0-V)÷(1+n)=(12.51-2.00)÷(1+0.4)=7.51元/股

2、限制性股票股份数量调整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调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上述公式,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股份数量应调整为:

Q=Q0×(1+n)=973.25×(1+0.4)=1,362.55万股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调整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2.51元/股调整为7.51元/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股份数量由973.25万股调整为1,362.55万股。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进行调整。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1-039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徐宇舟先生于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7月22日就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2、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16日,公司内部网站上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7月17日出具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年7月2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20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5、2020年9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首次授予1,007.25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9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01,000,000股变更为411,072,500股。

6、2020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陈伟和刘红生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1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21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1 年2月5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411,072,500股变更为410,862,500股。

7、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章明顺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3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2.51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13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1 年6月18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410,862,50股变更为410,732,500股。

8、2021年7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项

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51元/股,于2020年9月18日完成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2021年7月9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以股权登记日公司的总股本41,073.2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2,146.50万元,转增16,429.30万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57,502.55万股。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需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

经过上述调整后,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由155.75万股调整为218.05万股。

三、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对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作出相应的调整,本次调整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5.75万股调整为218.05万股。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成,对《激励计划》中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做相应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将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5.75万股调整为218.05万股。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1-036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7月12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7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倪祖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41,073.25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有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2.51元/股调整为7.51元/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股份数量由973.25万股调整为1,362.55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进行调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数量的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1,073.25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21,465,000元,转增16,429.30万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57,502.55万股。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需对公司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数量作相应的调整。调整后,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由155.75万股调整为218.05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数量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 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1-037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7月12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7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大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均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41,073.25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有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2.51元/股调整为7.51元/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股份数量由973.25万股调整为1,362.55万股。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进行调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数量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成,对《激励计划》中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做相应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将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5.75万股调整为218.05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数量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 7月15日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编号:临2021-029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3日以通讯方式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7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7人,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该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且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对外投资为证券投资,投资范围为境内外上市的股票市场投资、债券市场投资、证券回购、公募基金、交易所基金,新股配售和申购、上市公司增发或配股等。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使用该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南高纤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公告》(临 2021-030)。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编号:临2021-028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委托理财受托方: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国盛证券收益凭证-国盛收益630号

● 委托理财期限:365天●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低风险、流动性的短期(不超过1年)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并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从4亿元调整至6亿元。投资低风险、流动性的短期(不超过1年)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并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增加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低风险、流动性的短期(不超过1年)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本次购买的产品为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公司将建立台帐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公司与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收益凭证交易协议》,主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国盛证券收益凭证-国盛收益630号

2、币种:人民币

3、认购金额:人民币50000000.00元,(大写)伍仟万元整

4、起息日:2021年7月13日

5、到期日:2022年7月13日

6、预期净化收益率:4.40%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固定收益凭证。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产品风险等级低。 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支付的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1.15%,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2.03%。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增加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的影响,实际的投资收益不可预期。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2020年5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低风险、流动性的短期(不超过1年)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并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相关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0年9月8日公司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从4亿元调整至6亿元。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7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编号:临2021-030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该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且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 本次对外投资为证券投资,投资范围为境内外上市的股票市场投资、债券市场投资、证券回购、公募基金、交易所基金,新股配售和申购、上市公司增发或配股等。

● 因投资标的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范围

投资范围为境内外上市的股票市场投资、债券市场投资、证券回购、公募基金、交易所基金,新股配售和申购、上市公司增发或配股等。

(三)投资额度和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该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且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资金来源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五)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该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且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对外投资为证券投资,投资范围为境内外上市的股票市场投资、债券市场投资、证券回购、公募基金、交易所基金,新股配售和申购、上市公司增发或配股等。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使用该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相关事宜。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是在确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预期能够为公司带来相关收益, 同时,也有可能面临亏损的风险。公司将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的原则,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证券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进行证券投资操作,规范管理,控制风险。

2、制定证券投资业务相关管理制度以及投资流程、风险控制、资金管控等内部控制措施,规范公司证券投资行为。

3、加强证券投资团队建设,加强投研,提高投资决策水平。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 的原则,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公司资金周转,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该事项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五、备查文件

1、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

东方红启盛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

暂停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7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东方红启盛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份额不开放办理申购业务。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自2021年7月16日起(含)暂停办理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每份B类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每份B类基金份额在3年锁定持有期结束后方可以办理赎回业务(由红利再投资而来的B类基金份额除外)。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关于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公司网站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业务公告。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4)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管理人网站(www.dfham.com)查询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咨询。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5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

并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协商,江海证券自2021年7月16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货币”,基金代码:A类005056、B类005057)、东方红益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益丰纯债债券”,基金代码:009670)、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混合”,基金代码:008985)、东方红锦和甄选18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锦和甄选18个月持有混合”,基金代码:A类012088、C类012089),并同步开通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A类及B类份额、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混合及东方红锦和甄选18个月持有混合A类及C类份额在江海证券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2021年7月16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江海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业务,并可办理除东方红益丰纯债债券以外的其他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定投起点金额为100元,无级差。其中,东方红益丰纯债债券目前不接受个人投资者申购。相关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及流程以江海证券的规定为准。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购买金额及交易级差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6007

公司网站: www.jhzq.com.cn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 重要提示

1、代理销售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流程等,请投资者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规定。

2、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3、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上述事项明确表示同意,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使用3,7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岳塘支行购买结构性存款理产品,并已签署相关协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岳塘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的方式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目投资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

5、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6、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前十二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含本次)

上述购买现金管理产品金额合计人民币21,700万元,未超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额度范围。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岳塘支行签署的相关结构性存款认购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4日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1208 证券简称:华菱线缆 公告编号:2021-012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