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7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1-056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邹爱妮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邹爱妮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邹爱妮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邹爱妮女士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爱妮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邹爱妮女士在任职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敬业,恪尽职守,在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邹爱妮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1-057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一2021年6月30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对2021年1-6月的经营业绩进行了预计:2021年1-6月累计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2800 万元至-19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191.30%一234.55%。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1.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及上下游供应商交通物流受限,人力成本上升,对公司加工出口业务影响较大。

2.受公司流动性紧张影响,公司经营业务规模有所收缩;海外疫情的加剧也使得公司海外市场业务受到不利的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持有的本公司388,800,000股A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0.89%。本次拍卖不会导致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变更。该事项不会对本公司的日常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泛海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3,039,721,088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94%。其中质押股份2,647,321,088股,占其持有股份比例为87.09%;司法冻结股份388,800,000股,占其持有股份比例为12.79%。

●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最终是否拍卖成功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根据后续拍卖结果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收到股东中国泛海函告,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拍卖情况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13日10时至2021年8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中国泛海持有的本公司388,800,000股A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0.89%。上述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

二、拍卖原因

中国泛海因债务纠纷被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证债权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对本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泛海持有本公司A 股普通股2,019,182,618股,其关联方中国泛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H股普通股8,237,520股、隆亨资本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H股普通股408,000,000股、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H股普通股604,300,950股。中国泛海及其关联方持有本公司可行使表决权股份数合计为3,039,721,08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6.94%。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中国泛海持有的本公司388,800,000股A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0.89%。中国泛海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如上述股份被拍卖,不会导致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变更,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最终是否拍卖成功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本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4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7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新华路160号上海影城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本公司董事长吴以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11人,出席1人,执行董事吴以芳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非执行董事陈启宇先生、姚方先生、徐晓亮先生、龚平先生、潘东辉先生、张厚林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李玲女士、汤谷良先生、王全弟先生、余梓山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本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任倩女士、曹根兴先生、管一民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3、本公司执行总裁兼首席财务官关晓晖女士、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董晓娴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A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对A股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2、涉及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贺琳菲、李锴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4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7月12日、7月13日、7月14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7月12日、7月13日、7月14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91号),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披露的《华立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事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广西贝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于2021年7月27日至2022年1月2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682,637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00%),且任意连续90日内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6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截至目前,该股东暂未减持公司股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此之外,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1年7月12日、7月13日、7月14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陈亚德持有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74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8%。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披露了《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5)。股东陈亚德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届满之日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33,380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期间届满,公司股东陈亚德累计已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62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0.668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股东陈亚德持有公司股份4,12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163%。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7/14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ST龙韵 公告编号:临2021-064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96 证券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1-104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债券代码:175708 债券简称:21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1-03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1-62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国资国企整合需要,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将其直接持有的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健集团”)全部股份划转至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区建工集团”),相关股份于2020年7月16日完成股份登记工作,特区建工集团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6日、2019年11月4日、2020年6月19日、2020年7月18日披露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特区建工集团发来的《关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进展的函》,详情如下:

一、特区建工集团自作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相关承诺以来,一直积极致力于履行承诺,在承诺期内,特区建工集团积极梳理深圳市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安集团”)、深圳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深圳市特区建工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工集团”)、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相关资产及业务,并研究制定同业竞争解决方案。由于上述公司历史沿革较久,资产权属复杂,部分公司盈利水平较低,在维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前提下,特区建工集团将审慎研究,进一步论证同业竞争解决方案,力争在承诺期限内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二、建设集团和科工集团为特区建工集团新增的两家所属公司,其业务与天健集团业务形成同业竞争。上述两家公司现有业务为建安集团和路桥集团原已存在的主营业务,实质上未新增同业竞争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为充分发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优势,着眼于长远发展,建安集团将其持有的建设集团全部股权转让至特区建工集团。

(二)为进一步发挥特区建工集团建筑工业化相关产业资源的整体优势,建安集团和路桥集团将涉及建筑工业化的部分实物资产产权和三家所属子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至科工集团。

三、特区建工集团与天健集团形成同业竞争的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特区建工集团及所属公司主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承接项目,特区建工集团未以天健集团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从而损害天健集团及其股东的权益,也未限制天健集团正常的商业机会。

公司将促请特区建工集团尽快制定可行的同业竞争解决方案,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1-63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不超过50亿元(含5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已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接受注册通知书》编号:中市协注【2020】SCP567号)。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75)。

根据公司资金计划安排和银行间市场情况,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发行了2021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如下表:

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核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公司监事郭育民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 以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减持公司股份11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9%。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收到郭育民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截至该告知函出具之日,郭育民先生已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11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9%。郭育民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约定的股数,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郭育民先生在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任何方式买卖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备: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 以上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郭育民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数量在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履行完毕。

3、 郭育民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郭育民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4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7月12日、7月13日、7月14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事项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正在筹划的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7月12日、7月13日、7月14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度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公开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其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中国证监会进行申报获得许可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经披露的公开信息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4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 2021 年7月14日,公司股票已于退市整理期交易满30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已结束。

● 公司股票将于 2021年7月21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 根据相关规定,终止上市后,公司将尽快安排公司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5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关于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214 号),上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一、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因2018年、2019年连续2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2020年7月17日起暂停上市。2021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经审计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5亿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述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4.3.1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4.3.1条、第14.3.3条和第14.3.16条的规定,经上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上交所决定终止公司A股和B股股票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4.3.20条、第14.3.21条和第14.3.25条等规定,自上交所公告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的5个交易日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为30个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10%。上交所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二、退市整理期已结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 年 6月2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为 30 个交易日。

截至 2021 年7月14日,公司股票已于退市整理期交易满30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已结束。

三、摘牌日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第 14.3.25 条的规定及上交所的安排,上交所将在 2021年7月21日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四、摘牌后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后续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第 14.3.28 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的 45 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

目前,因公司就聘请代办机构事项仍在与证券公司商谈中,故未能如期在退市整理期结束前聘请代办机构。对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公司承诺将在2021年7月29日前聘请代办机构,届时由代办机构刊登公司股份确权公告,明确公司股东办理股票确权登记等相关具体事宜。

五、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1、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371-63246051

3、传 真:0371-63246051

4、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明理路与平安大道交叉口正商博雅广场4号楼1105室

5、邮政编码:450046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5日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经营情况简报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临2021-061

债券代码:113024 债券简称:核建转债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经营情况简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现将本公司2021年6月主要经营情况公布如下,供各位投资者参考:

一、截至2021年6月新签合同情况:

二、截至2021年6月,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18.18亿元。

以上为阶段性数据,未经审计。由于客户情况变化等各种因素,未来营业收入与签约额并不完全一致,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临2021-062

债券代码:113024 债券简称:核建转债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仲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北京仲裁委员会已受理仲裁申请。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称“中核五公司”)为申请人。

● 涉案的金额:131,110.1748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预计本次公告的仲裁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中核五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中核五公司已于近日收到受理通知等文件。

二、案件的事实和请求

(一)当事人

申请人: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一:广东华丰中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华丰”)

被申请人二: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兴天恒”)

(二)案件事实

《仲裁申请书》中案件主要事实如下:

2016年12月12日,中核五公司与广东华丰签订《潮州闽粤经济合作区LNG储备站项目PC(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总承包合同》)。2017年6月27日,双方签订了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一)》,2017年6月27日,中核五公司、广东华丰及潮州华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丰集团”)、潮州市华丰造气厂有限公司共同签署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二)》。《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由中核五公司承包广东华丰发包的潮州闽粤经济合作区LNG储备站项目采购、施工任务。总承包合同及两份《补充协议》签订后,中核五公司依约施工。2018年3月20日,中核五公司与广东华丰及中兴天恒签订《股权质押合同》,约定中兴天恒将其持有的广东华丰的55%股权全部质押给中核五公司,并办理质押登记。

2021年4月6日,中核五公司与广东华丰签订了《潮州闽粤经济合作区LNG储备站项目关于固定总价结算审核事宜的协议书》,确认中核五公司依约已完工的工程价款,有关利息依据补充协议另行计算。因广东华丰发生未按要求支付款项等重大违约情形,中核五公司依法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工程款、违约金等费用及相应利息等。

(三)仲裁请求

中核五公司在《仲裁申请书》的主要仲裁请求如下:

1.裁决广东华丰向中核五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利息、违约金、律师费等共计131,110.1748万元,本案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2.裁决在前述第1项请求金额范围内,中核五公司有权就中兴天恒持有广东华丰的全部股权(持股比例为55%)行使质押权,就该质押股权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3.裁决在前述第1项请求金额范围内,中核五公司有权就其承包施工的潮州闽粤经济合作区LNG储备站项目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将积极准备应诉,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预计本次仲裁不会对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但鉴于案件尚未审理裁判,暂无法准确判断具体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整理期结束及摘牌后续有关事项安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14 900907 证券简称:退市鹏起 退市鹏B 公告编号:临2021-074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整理期结束及摘牌后续有关事项安排的公告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055 证券简称:万东医疗 编号:临2021-047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1-027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完成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