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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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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7-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证券代码:601919 公告编号:2021-035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7月15日以现场及视频会议形式在上海浦东新区滨江大道5299号会议室、香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4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等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及时送达各位董事审阅。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许立荣董事长现场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逐项表决方式,全票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了关于中远海控订造13000-16000TEU新型集装箱船舶的议案

该项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许立荣先生、黄小文先生、杨志坚先生、冯波鸣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将该项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项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根据经签署的造船协议确定的交易规模,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时发布专项公告披露。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通过下属公司签署了合计建造10艘新型集装箱船舶的造船协议,详见同步通过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发布的专项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批准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吴大卫、周忠惠、张松声、马时亨组成,就本次交易发表独立董事委员会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批准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批准了关于召开中远海控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授权公司一名执行董事确定该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地点,授权董事会秘书校对及签署会议通知、代表委任表格及回条及通函,将上述文件于适当时候寄发予股东,并登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批批准了《中远海控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规定》(2021修订稿),同意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网公告附件:

1、中远海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备查文件:

1、中远海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中远海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临2021-036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签订造船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公司”或“本公司”,

连同下属公司,合称“本集团”)间接全资子公司中远(开曼)水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水星”)于2021年7月15日与扬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重工”)签订十份造船协议,中远水星或其指定主体共计订造6艘14092TEU箱位集装箱船舶及4艘16180TEU箱位集装箱船舶,十份造船协议总价为14.96亿美元(折合约人民币96.70亿元(按2021年7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6.4640元折算,下同。))。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连同本次交易,公司过去十二个月与同一关联

人进行的交易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同的、未履行过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交易累计金额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中远水星于2021年7月15日与扬州重工签订十份造船协议,中远水星或其指定主体共计订造6艘14092TEU箱位集装箱船舶及4艘16180TEU箱位集装箱船舶(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十份造船协议总价为14.96亿美元(折合约人民币96.70亿元)。

由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远洋海运”)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扬州重工为中国远洋海运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扬州重工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连同本次交易,公司过去十二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同的、未履行过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交易累计金额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扬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扬州市江都沿江开发区迎舟路1号

法定代表人:陈弓

注册资本:人民币630,000万元

主营业务:扬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浮动装置及船舶设计与制造。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情况:2018-2020年期间,建造交付了40艘船舶,包括散货船、油轮和集装箱船舶,共计约632.9万载重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国远洋海运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除上述关联关系及本次订造十艘集装箱船舶外,最近12个月内本集团未与扬州重工发生过其他同类大额业务往来。本集团与扬州重工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独立运行。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为6艘14092TEU箱位集装箱船舶及4艘16180TEU箱位集装箱船舶,全部采用传统燃料加脱硫塔的技术方案。造船价格经比对,符合双方认可的造船市场价格,且付款条款、技术条款及交付日期均符合中远水星的要求,造船协议条款(包括每艘船舶价格及交付时间)按公平原则及一般商业条款经双方磋商厘定。

本公司董事认为造船协议的条款为一般商业条款,属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条款

(1)签约时间:2021年7月15日。

(2)协议内容:中远水星或其指定主体(以下简称“买方”)向扬州重工(以下简称“卖方”)购买6艘14092TEU箱位集装箱船舶及4艘16180TEU箱位集装箱船舶,并由扬州重工负责该等船舶的建造、下水、配备及交付。

(3)交易对价及付款条件:每艘14092TEU箱位集装箱船舶的船价为1.46亿美元(折合约人民币9.44亿元),每艘16180TEU箱位集装箱船舶的船价为1.55亿美元(折合约人民币10.02亿元),并按照船舶的建造进度以现金分期支付。实际支付金额可因以下情形作出调整:(i)延迟交付船舶;(ii)船舶的航速不足;(iii)船舶燃料消耗过度;(iv)船舶的载重量不足;(v)集装箱容量不足;或(vi)14吨集装箱装载量不足。

(4)付款期限:买方需按照协议约定的船舶建造进度以现金分五期支付,首四期支付合约价的较小部分,大部分应付款项在船舶交付时支付。

(5)交船时间:6艘14092TEU箱位集装箱船舶预期将于2023年12月至2024年9月之间交付,但受限于每份造船协议中约定的提早交付或延迟交付安排(违约赔偿金最高约720万美元);4艘16180TEU箱位集装箱船舶预期将于2025年6月至2025年12月之间交付,但受限于每份造船协议中约定的提早交付或延迟交付安排(违约赔偿金最高约756万美元)。

(二)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中,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40%,其余为外部融资。

(三)造船协议约定,如买方根据造船协议允许解除或终止协议的约定解除或终止协议,卖方应以美元向买方全额退回买方在造船协议项下已向卖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及其利息。卖方在造船协议生效后45天内向买方提供由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就首四期款项出具的退款保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买方未向卖方支付任何款项。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本集团十四五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本集团致力于构建全球领先的集装箱业务体系,持续推进品牌价值与效益专精,打造客户青睐、利润领先、世界一流的全球集装箱生态体系综合服务商,本次交易有利于本集团保持行业第一梯队的地位,以及与之相匹配的运力规模。本次交易有利于全面巩固本集团东西干线竞争优势,并通过船舶梯级置换,加快开拓新兴市场、区域市场和第三国市场,实现运力全球配置,实现从“全球承运”向“承运全球”跨越式发展。大型集装箱船舶的单箱成本更低,设计建造融合了主流的先进设计理念,集成了诸多节能减排技术,进一步降低了单箱成本,成本优势将更为明显,因此本次交易亦有利于降低本集团航线网络成本,提升核心竞争力。

本次交易新造船交付后可能面临航运市场波动、燃油市场波动及强制性环保压力日趋严厉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7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关联董事许立荣、黄小文、杨志坚、冯波鸣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吴大卫、周忠惠、张松声、马时亨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中国远洋海运、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其他符合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的关联股东(如有)应回避表决。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1、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分别与南通中远海运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和大连中远海运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造船协议,共计购买7艘23,000TEU型集装箱船舶,总价合计11.03876亿美元。该交易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已先后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告编号:临2020-049、2020-054。

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运”)于2020年10月30日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发”)订立《船舶租赁服务总协议》,中远海运集运及其下属子公司自中远海发以光租方式租入74条集装箱船舶运营,交易的金额总计为4,618,343,445美元。租赁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每一船舶船龄满25周年之日止。该交易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已先后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告编号:临2020-050、2020-054。

八、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联交易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得补助基本情况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品茗股份”)及子公司西安丰树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丰树”),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15日,累计获得政府补助款项共计人民币14,549,363.63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14,549,363.63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0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补助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6日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1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09 证券简称:品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于2021年7月13日、7月14日、7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询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截至2021年7月15日,公司收盘价为33.88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45.47倍,公司所处的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22.50倍。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年7月13日、7月14日、7月1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近期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近期未签订或磋商重大合同,不存在为产业转型升级投资新项目等情况

2、经公司自查并书面询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正在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4、经公司核实,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受客观条件限制,公司无法掌握股市变动的原因和趋势,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股价波动及今后股市中可能涉及的风险。

2、截至2021年7月15日,公司收盘价为33.88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45.47倍,公司所处的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22.50倍。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7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北仑区甬江南路26号研发7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和君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刘书剑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牛涛先生、季德海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

律师:罗金 叶佳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6日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36 证券简称:南威软件 公告编号:2021-053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7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泉州市丰海路南威大厦2号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吴志雄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2人,董事林立成先生、董事宫志松先生、董事杨鹏先生、独立董事王浩先生、独立董事崔勇先生、独立董事孔慧霞女士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陈周明先生、监事糜威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吴丽卿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陈平先生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及期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晖、陈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5日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1-057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22291305C

名称: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6号

法定代表人:顾益明

注册资本:61,046.0158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0年08年28日

营业期限:2000年08年28日至******

经营范围:承包境外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金属门窗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境外建筑装饰、建筑幕墙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承接室内外装饰工程、建筑门窗、幕墙、钢结构、机电安装及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以及上述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与销售;消防设施工程的设计和施工;金属工艺产品的研发;国内外各类民用建设项目、园林与景观项目及工业工程项目的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及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1-058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UZHOU KELIDA BUILDING& DECORATION CO., LTD.)(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华侨银行有限公司(英文名称:OVERSEA-CHINESE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以下简称“华侨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620万欧元的综合授信事宜,授信期限一年,由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立的同币种的融资性保函作保证。

上述授信、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授信额度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决定。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1-032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到期收回情况: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收回部分到期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金额为5,000万元,收回收益26.09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并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前述额度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现金管理到期收回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65天(挂钩汇率看跌)”产品5,000万元,购买上述现金管理产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1年7月15日,上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已到期,公司收回本金5,000万元,实际收益为26.09万元。该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收回本金及收益已归入募集资金账户。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6日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816 证券简称:顾家家居 公告编号:2021-051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的规模: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 增持计划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元/股。

● 增持计划的期限:自2021年6月23日起6个月内。

● 相关风险提示:在增持期间,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计划确定的价格,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增持主体所需自筹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累计增持股份35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628.98万元。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顾家家居”或“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欧亚非先生或其参与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信托计划及资管计划等拟自公告披露之次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披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增持金额已过半,现将增持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欧亚非先生或其参与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信托计划及资管计划等。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欧亚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A股股票1,28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0%。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公司目前具有较好的投资价值。

2、增持股份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3、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4、增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元/股。若公司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增持价格上限。

5、增持期限:自2021年6月23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在增持期间,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计划确定的价格,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增持主体所需自筹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共35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628.98万元。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 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21-063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预计2021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20年半年度(以下简称“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71,715.54万元相比,增加人民币91,009.24万元到人民币94,443.55万元,同比增长53%到55%。

2、本公司预计2021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13,110.93万元相比,增加人民币97,275.40万元到人民币99,537.62万元,同比增长86%到88%。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本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71,715.54万元相比,增加人民币91,009.24万元到人民币94,443.55万元,同比增长53%到55%。

2、预计2021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13,110.93万元相比,增加人民币97,275.40万元到人民币99,537.62万元,同比增长86%到88%。

(三)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71,715.54万元。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人民币113,110.93万元。

(二)每股收益(基本):人民币0.75元。(若根据2021年实施的本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即每10股转增2股,调整计算2020年6月30日的股本数,则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63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本公司预计2021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涨幅均超过50%,主要有如下两个因素驱动:

1、主营业务收入方面,本公司延续一季度的强劲增长势头,在合同研发与生产(CDMO)等高景气度业务的推动下,二季度销售收入持续强劲增长。其中临床研究及其他CRO服务,由于国内新冠疫情导致的成本影响已基本去除,较可比期间呈现大幅增长。

2、经营利润方面,公司的经营效率仍保持在良好水平,去年同比期间由于新冠疫情导致的较低的运营效率已全面恢复,公司产能利用和经营效率得到不断提升,经营利润增长显著。

(二)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

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影响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增长,主要由于本公司所投资的已上市公司标的及非上市公司股权的市场价值上涨等原因,使本公司部分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投资收益增长较大,预计影响2021年半年度利润金额人民币204,876.29万元左右,上年同期影响金

额为净收益人民币103,115.89万元。另一方面,由于本公司H股可转股债券衍生金融工具部分的公允价值受本公司H股股价大幅上涨影响,2021年半年度非现金账面公允价值损失金额预计为人民币149,333.98万元左右,上年同期为净损失人民币48,679.90万元。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有关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仅为本公司初步的核算数据,具体准确财务数据以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