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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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2021-07-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并设立子公司的议案》(相关内容可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并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同意公司在合肥市建设新型显示器件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初步选址于肥东县经济开发区拓展片区境内,项目占地面积约250亩。投资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市宝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宝明”)。

近日,合肥宝明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取得肥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的宗地编号“FDJG21-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肥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该用地使用权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出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出让方:肥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受让方:合肥市宝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宗地编号:FDJG21-1

3、宗地面积:166,667.00平方米

4、宗地用途:工业用地

5、宗地位置:肥东县牌坊乡魏武民族社区境内

6、出让价款:人民币34,500,069.00元

7、出让年限:50年

8、生效日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该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有利于推进建设新型显示器件智能制造基地,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出让合同》后,公司将按合同约定办理后续权证相关事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有关部门审批手续、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后续公司会按照当地相关部门要求,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实施工作,公司将根据后续项目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