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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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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1-07-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62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7月15日以现场加网络视频方式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军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募投项目名称变更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涉及的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 “天业汇祥高性能树脂项目”名称变更为“天业汇祥年产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其他条款不变。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市场行情和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公司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批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于2020年完成了收购天能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天伟水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事项,该两次收购均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对2018年度、2019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编制了2018-2019年备考财务报表,并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该等备考财务报表出具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天健审(2021)3-372号)。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修订《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修订稿)》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公告》、《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六、审议并通过修订《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公告》、《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七、审议并通过修订《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公告》、《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八、审议并通过修订《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全面修订。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九、审议并通过修订《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据《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疆天业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公告》、《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优化公司总部组织架构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与实际业务情况,以及国企改革相关工作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总部管理架构和各部门管理职责,结合国企改革及实施情况,对公司总部管理架构进行优化、调整,以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整体优化完毕后,公司总部设置职能部门及中心机构16个(不含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其中:设置职能部门6个,中心机构10个。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详见与本公司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优化公司总部组织架构的公告》

上述一至七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鉴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已于2021年5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且本次董事会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修订,公司董事会确认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本次董事会一至七项议案以及八届四次监事会一至五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8月3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00、逐项审议修订后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2.02、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2.0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2.04、债券期限

2.05、债券利率

2.06、付息期限及方式

2.07、转股期限

2.0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2.0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2.11、赎回条款

2.12、回售条款

2.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2.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2.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2.18、担保事项

2.19、募集资金存管

2.20、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

2.21、评级事项

3、审议修订后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审议修订后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批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审议《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10、审议修订《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1、审议修订《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12、审议修订《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3、审议修订《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63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向公司监事会成员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公司八届四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2021年7月15日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了此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新程主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募投项目名称变更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同意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涉及的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 “天业汇祥高性能树脂项目”名称变更为“天业汇祥年产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其他条款不变。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市场行情和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公司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批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于2020年完成了收购天能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天伟水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事项,该两次收购均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对2018年度、2019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编制了2018-2019年备考财务报表,并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该等备考财务报表出具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天健审(2021)3- 372号)。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修订《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细则》进行全面修订。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细则》。

上述一至五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75 证券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2021-064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系列

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5月26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市场行情和自身实际情况,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召开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募投项目名称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对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名称、预案及可行性分析报告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中的募投项目名称调整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涉及的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天业汇祥高性能树脂项目”名称变更为“天业汇祥年产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其他条款不变。

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可行性分析报告的修订情况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及《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65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修订稿)》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本次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涉及条款序号变动的,将进行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66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修订《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本次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涉及条款序号变动的,将进行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67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本次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涉及条款序号变动的,将进行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68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据《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疆天业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本次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涉及条款序号变动的,将进行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69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优化公司总部组织架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7月15日,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优化公司总部组织架构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与实际业务情况,以及国企改革相关工作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总部管理架构和各部门管理职责,结合国企改革及实施情况,对公司总部管理架构进行优化、调整,以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整体优化完毕后,公司总部设置职能部门及中心机构16个(不含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其中:设置职能部门6个,中心机构10个。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一、主要调整内容

1、项目部、战略发展部、资产管理部合并,成立战略研究中心,统筹负责公司战略发展研究与督促落实、项目建设综合管理、企业产权登记、固定资产管理等职能职责。

2、环保部更名为环保管理中心,相应转入公司本部负责环保管理工作的人员关系;公司园区管理处职能职责并入环保管理中心,由环保管理中心统筹负责公司环保管理和园区管理相关工作,所涉及人员劳动关系保持不变。

3、党群办在现有职责基础上,统筹负责公司党的建设、工会、团委等相关工作。

4、设立技术中心,统筹负责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工作。

5、采供部更名为采供中心,统筹负责公司材料、物资采供供应工作。

6、劳动人事部更名为人力资源部,职能不变。

7、营销中心更名为营销管理中心,统筹做好公司所属相关化工产品的销售等工作。

8、运行部更名为运行风控部,统筹负责组织公司生产计划管理、运行管理、风险防控管理等职能职责。

9、财务部更名为财务管理中心,继续承担原有职责保持不变。

10、基建部更名为基建管理中心,继续承担原有职责保持不变。

11、信息中心更名为信息管理中心,继续承担原有职责保持不变。

12、审计部、水泥销售管理中心、安全管理部、调度中心保持不变,继续承担原有职能职责。

13、本次优化调整完成后,公司不再设立检测中心、股份贸易部、办公室。

二、调整后的组织架构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6日

(下转4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