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1-066
债券代码:113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债
债券代码:163678 债券简称:20 核电 Y1
债券代码:175096 债券简称:20 核电 Y2
债券代码:175285 债券简称:20 核电 Y3
债券代码:175425 债券简称:20 核电 Y5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7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东区10号楼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总经理马明泽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13人,董事关杰林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已对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石杰、孙世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1-067
债券代码:113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债
债券代码:163678 债券简称:20 核电 Y1
债券代码:175096 债券简称:20 核电 Y2
债券代码:175285 债券简称:20 核电 Y3
债券代码:175425 债券简称:20 核电 Y5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7月15日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材料已于2021年7月9日由董事会办公室提交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表决董事15人,实际参会董事15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2人),董事卢铁忠和董事关杰林因公无法出席,均委托董事马明泽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同意选举卢铁忠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二、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变动情况,并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董事会对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三、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同意聘任陈富彬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管辞任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四、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董事卢铁忠、马明泽、杜运斌、赵建华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1-068
债券代码:113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债
债券代码:163678 债券简称:20核电Y1
债券代码:175096 债券简称:20核电Y2
债券代码:175285 债券简称:20核电Y3
债券代码:175425 债券简称:20核电Y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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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7月1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材料已于2021年7月9日由监事会办公室提交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表决监事6人,实际参会监事6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1-069
债券代码:113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债
债券代码:163678 债券简称:20 核电 Y1
债券代码:175096 债券简称:20 核电 Y2
债券代码:175285 债券简称:20 核电 Y3
债券代码:175425 债券简称:20 核电 Y5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调整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有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选举卢铁忠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卢铁忠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任并提名更换部分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卢铁忠先生。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二、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有关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变动情况,并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董事会对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具体如下: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主席:卢铁忠
委员:卢铁忠、马明泽、王岭(独立董事)、周世平(独立董事)、杜运斌、唐亮、虞国平
2.风险与审计委员会
主席:白萍(独立董事)
委员:白萍(独立董事)、马恒儒(独立董事)、黄宪培(独立董事)、刘修红、车大水
3.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席:周世平(独立董事)
委员:周世平(独立董事)、马恒儒(独立董事)、白萍(独立董事)、唐亮、虞国平
4.安全与环境委员会
主席:马明泽
委员:马明泽、王岭(独立董事)、黄宪培(独立董事)、武汉璟、关杰林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1-070
债券代码:113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债
债券代码:163678 债券简称:20 核电 Y1
债券代码:175096 债券简称:20 核电 Y2
债券代码:175285 债券简称:20 核电 Y3
债券代码:175425 债券简称:20 核电 Y5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高管辞任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顾健先生的书面辞呈,顾健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章程规定,顾健先生的辞职自辞呈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谨向顾健先生在任职副总经理期间对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总经理马明泽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同意,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陈富彬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聘任陈富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6日
附件:陈富彬先生简历
陈富彬先生简历
陈富彬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核工业总公司第五安装工程公司焊接主任工程师,江苏核电有限公司质量保证处处长助理、驻欧监造队队长助理,中广核工程公司上海分公司质量管理处处长,三门核电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处副处长、物资采购处处长、设备采购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曾兼任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富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的条件。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1-071
债券代码:113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债
债券代码:163678 债券简称:20 核电 Y1
债券代码:175096 债券简称:20 核电 Y2
债券代码:175285 债券简称:20 核电 Y3
债券代码:175425 债券简称:20 核电 Y5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8年12月21日,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牵头拟订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2、2018年12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3、2019年1月,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首期股票期权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8]952号),原则同意中国核电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则同意中国核电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4、2019年1月28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专题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5、2019年1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对《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19年5月,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修订并形成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7、2019年5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9年6月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8、2019年6月12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9、2019年6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0、2019年7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1、2020年7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2、2021年2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3、2021年6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4、2021年7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202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股利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3元(含税)。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关于公司派息时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自公司2020年度分红方案实施完成之日起,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99元/股调整为4.86元/股。
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六、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所涉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函;
3、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