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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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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0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21-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21-69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0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有关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A股和H股总股本25,039,944,560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和H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以固定总额方式分配。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0年度A股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A股总股本22,535,944,560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现金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公司H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不适用本公告,H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安排请见本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22日

2.除权除息日:2021年7月23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21年7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7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7月13日至登记日:2021年7月2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总股本没有变化。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

咨询联系人:朱莉 李宏伟

咨询电话:0991-2302038 010-88085592

传真电话:0991-2301779

八、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相关决议;

3.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21-70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为境外子公司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同意其境外全资子公司申万宏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集团”)下设境外特殊目的机构Shenwan Hongyuan International Finance Limited作为发行主体,发行总金额不超过8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债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同意其为前述债券发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债券本金、利息和担保协议下其他付款义务,担保期间为发行人的偿付债券的义务的存续期间。

(以上详见公司于2021 年3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为境外子公司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1年7月14日,申万宏源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发行主体发行金额为5亿美元、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1.800%的境外高级固息债券事项签署了相关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Shenwan Hongyuan International Finance Limited

2.成立日期:2021年2月17日

3.注册地址:Kingston Chambers, PO Box 173,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4.董事 :胡憬

5.实缴资本 :1美元

6.经营范围:可从事不被英属维京群岛法律所禁止的任何事宜。作为境外发债主体,即仅承担发行主体职责。

7.与公司的关系:

申万宏源证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际集团是申万宏源证券的全资子公司;Shenwan Hongyuan International Finance Limited是国际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8.产权及控制关系:

9.被担保单位财务数据:

被担保对象系新设立、注册于英属维京群岛的SPV,尚未开展业务。截至公告日,被担保对象资产总额1美金,负债总额0,净资产1美金,因成立不满一年,暂无相关营业数据。

被担保对象Shenwan Hongyuan International Finance Limited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2021年7月14日,申万宏源证券(担保人)与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信托人)签署了《Deed of Guarantee》,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债券项下的清偿义务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

被担保人: Shenwan Hongyuan International Finance Limited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5年

最高债权额:5亿美金本金、利息和担保协议下其他付款义务

以上对外担保事项及金额均符合公司有关授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实施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50亿元,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的担保,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人民币0亿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亿元,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为人民币0亿元。

按照2021年6月末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折算,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21亿元。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1.7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3%,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人民币0亿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亿元,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为人民币0亿元。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