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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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

2021-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1-091

转债代码:113611 转债简称:福20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民享181天210715专享固定收益凭证

●履行的审议程序: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 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19号)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7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499,056.61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95,500,943.39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577号”《验证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6月,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及债权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滁州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其中的2亿平方米光伏胶膜产能进行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变更,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财务部会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评估理财产品受托方资质、投资品种、产品风险、风控措施等。公司本次计划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经评估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在本次购买的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门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民享181天210715专享固定收益凭证

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凭证

收益获得条件:投资收益=投资本金*固定投资收益率*实际投资天数/365。实际投资天数为起息日(含)起至到期日(含)的自然日天数,即产品期限。

本收益凭证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民生证券自有资金。

(二)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说明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经评估符合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使用要求,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风险控制分析

尽管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为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产品类型,根据投资产品的安全性、金额、期限和收益等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小组审议;投资理财管理小组对投资产品发行人及投资产品的资金投向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资金的安全;投资理财管理小组审核通过后由财务部提出投资理财申请,提交董事长审批,审批通过后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二)受托方经营情况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成立于1986年,注册资本为114.56亿元,注册地为上海。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等全牌照业务资格。民生证券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郑州等地设立了80余家分支机构,业务范围覆盖全国近30个省、直辖市及自治区;民生证券控股并管理着四家子公司:民生期货有限公司、民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和民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方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上述现金管理受托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会已经对现金管理受托方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未发现存在损害本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本金安全的不利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支付的募集资金净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5.96%。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定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确认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评估,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收到的对价与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收益不能保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上表中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仅包含“福20转债”的募集资金。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1-092

转债代码:113611 转债简称:福20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持股比例因公司可转债转股

被动稀释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福20转债”)转股导致公司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林建华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名称: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临安市锦城街道江南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5679866387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虹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9月23日

经营期限:2008年9月23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研发:生物技术、医药材料、化工材料、高分子材料;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期货);销售:电子产品、机电设备及配件、通讯器材、仪器仪表、橡胶制品、包装材料、服装辅料、化工原料、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口。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林建华先生:境内自然人,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现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经证中国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1719号文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公开发行了170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7亿元,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416号文同意,公司17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0年12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福20转债”,债券代码“11361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福20转债”自2021年6月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

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8日,累计共有116,053,000元“福20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1,901,461股,公司股份总数由923,462,846股增至925,364,307股。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2021年6月19日至2021年7月15日,累计共有903,537,000元“福20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14,804,21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925,364,307股增至940,168,517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1.01%,具体情况如下: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七日